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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1歲多女童被車輾過,母抱女胸襟沾滿血,爸媽全崩潰大哭!務必教孩子過馬路4原則

花蓮發生一則車禍,一名1歲多女童在家門口慘遭鄰居車輛輾過,爸媽一夕之間和摯愛天人永隔,痛哭到不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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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父母痛哭

1歲多女童家門前被車輾斃,爸媽痛哭失聲

  2021年1月14日下午3點多,花蓮縣和平部落發生一起令爸媽傷痛欲絕的死亡車禍。

        一名1歲多女童和阿嬤在自家門口,沒想到遭到駕駛紅色自小客車的林姓女鄰居當場輾過;當時女駕駛先送家人回家,車輛起步前疑似因視線差,未注意女童在左前方,直接開車撞倒輾過,直到感到左前輪輾過異物,才驚覺輪下有人,女童當場傷重吐血,到院前已無呼吸心跳,送醫後,約在下午4點半宣告不治。

  女童媽媽胸襟沾滿血跡,明顯曾因抱過重傷女兒而染上的暗紅色,與阿嬤一路上跟隨救護車到醫院,忍不住心碎大哭。爸爸聞訊趕來,悲愴大喊:「到底怎麼顧的?」令人為之鼻酸、不忍。

  警方表示,事發當時阿嬤正在門口停機車,媽媽在家裡面,肇事林姓女子的酒測值為零,訊後坦承當時沒看到女童,至於詳細事故發生原因、肇事責任歸屬等,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新城警分局呼籲,用路人駕車不得有超速、酒駕等違規行為,並注意車前人、車動態,以免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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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車禍

馬路如虎口,9成兒童交通事故發生在過馬路時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強調,馬路如虎口,交通事故是小孩安全殺手,爸媽應從小教育過馬路注意事項,如:看號誌、走斑馬線,絕不在馬路嬉戲,看顧幼兒應陪伴左右,不可讓小孩橫衝直撞,離開大人視線範圍。

  舉例來說,一名基隆市黃姓女子2015年5月帶著男童到超商購物,男童不願被牽手,獨自衝過馬路時被轎車撞擊,頭顱破裂死亡。檢方偵結,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駕駛柯姓男子及照顧小孩的黃女。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表示,9成兒童交通事故,都發生在過馬路時,家長不可大意。尤其2到5歲孩子正是自主意識很強,且具行動能力,穿越道路時一定要緊抓住孩童手腕。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也提到,育有1名3歲男孩及1名7個月大男嬰的劉小姐說,2、3歲男童都很活潑好動,且常常「人來瘋」,若一不注意,可能就會衝出馬路,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影響他人用路安全。她準備防走失後背包,背包後有一條長鍊供父母抓握,可避免小孩走失,也可在緊要關頭拉小孩一把。

  除育兒小物,平常就應灌輸小孩遵守交通規則概念,一定要看紅綠燈,不能亂闖馬路,走路要走人行道,穿越要走斑馬線,也不能在馬路旁或馬路上玩耍,若玩球時不小心讓球跑過街,也應尋求大人幫忙,不要貿然追球,大人也務必要當小孩的榜樣,不能帶頭違規。

爸媽一定要告訴孩子的過馬路4原則

  關於教導孩子過馬路,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提供爸媽4大教學指引:

1.專注行走最重要

  小朋友最常因為走路不專心或邊走邊玩而發生事故,眼觀四方、耳聽八方,專心走路是第一也是最重要的原則。

2.避免靠近路緣等待

  小朋友應該避免站在人行道的路緣旁等待,以免大型車輛轉彎時因為內輪差、迴轉半徑大,且小朋友身高矮,容易陷入視野死角的情形下,而發生事故。

3.過馬路舉手增高度

  小朋友(尤其是低年級的學童)因為身型較為矮小,過馬路時如果駕駛未注意,有可能因為視野或角度的關係沒看到小朋友,建議年齡較小的小朋友過馬路舉手增加自己的身高,讓駕駛者更容易發現。

4.左看右看再左看

  穿越道路是小朋友發生事故最主要的狀態,原因不外乎駕駛的疏忽或小朋友未注意而衝出馬路,提醒小朋友把握過馬路時的口訣「左看-右看-再左看」,確認左右都無來車時再行通過,在巷道中的無號誌路口更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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