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雖然我很恨妳,但你還是我媽媽,我們以後不會再見面了……」10歲女童遭猥褻案安置,變音告別身障母,令人痛徹心扉
台北市近期發生一起兒少疑遭性犯罪案件,一名10歲女童去年底疑在家中遭成年男子性猥褻,案件於2025年12月通報後進入司法及兒少保護程序。近日因女童出現自傷情形,案件再次受到關注。台北市議員許淑華質疑,從通報至今約240天,女童仍未完成正式安置;對此,台北市社會局表示,接獲通報後即啟動安全計畫及相關保護措施,經近期重新專業評估後,目前已啟動司法保護安置程序。
而在離家的那一刻,透過變音器傳出的稚嫩童音,女兒的話語說出超越年齡的絕望與割捨:「妳有3個女兒,我是最愛妳的,請妳以後自己照顧好身體,我也會照顧好自己。雖然我很恨妳,但妳還是我的媽媽,但是我們以後不會再見面了。」

這段令人撕心裂肺的告別,道出了一名 10 歲女童在經歷嚴重身心創傷後,被迫在一夜之間長大的殘酷現實。當一個孩子必須用「恨」來劃清與原生家庭的界線,並用「永別」來尋求自我保護,震撼了無數人。
當原生家庭成為傷口,我們該如何接住孩子?
被撕裂的童年:孩子在「保護媽媽與拯救自己」中長期煎熬
在兒少保護的實務案例中,最令人心痛的往往不是單純的暴力,而是「照顧者」與「加害者/幫凶」角色的重疊與模糊。
對於受虐或遭到侵害的兒童而言,原生家庭是他們認識世界的唯一座標。即使在極端危險的環境下,孩子對父母依然存在天生的依附本能。在警方詢問與法庭審理過程中,受害女童從小時候的「媽媽不在場」,到後來坦承「媽媽在旁邊看、笑、數錢,還教我做假筆錄」,揭示了幼童為了「保護媽媽不被抓去關」而承受的巨大心理壓力;直到傷害深至無法承受,孩子才在痛苦中選擇翻供,用稚嫩的語言喊出「我要翻供」。
這種在「愛與恨」、「保護媽媽與拯救自己」之間的長期煎熬,對幼小靈魂造成的精神摧殘,往往比身體的創傷更為深遠。

安置時機的兩難與省思
這起案件引發了社會對於兒少安置時機與流程的熱烈討論。在第一線運作上,社政與行政單位常陷入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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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兒少意願 vs. 獨立風險判斷:依據國際兒少權利公約(CRC),應傾聽並尊重兒童的表意權。然而,當孩子處於被脅迫、恐懼或家庭洗腦的情境時,其口中的「不想離家」是否能作為延緩處置的依據?專業評估必須更敏銳地識別出背後的隱形風險,避免將保護責任推給沒有自我保護能力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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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支持 vs. 強制介入處分:協助高風險家庭提升照顧能力固然是首選,但當環境已存在重大侵害疑慮,且孩子出現自傷等嚴重身心警訊時,公權力的果斷介入與司法保護安置,就是防止二次傷害的最後底線。
如何給孩子一個真正安全的未來
告別,有時是為了活下去。女童那一句「我們以後不會再見面了」,雖然充滿傷痕,卻也是她勇敢走出陰霾、為自己爭取新生活的起點。
希望這聲讓人心碎的告別,能成為推動兒少保護機制更加精準、迅速的警鐘。每一個孩子都值得在沒有恐懼的環境下長大,當原生家庭無法遮風避雨,這座社會必須有足夠堅固的肩膀,溫柔地把他們接住。
若你或身邊的人正經歷兒少保護相關的困境,可撥打110報案或113保護專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