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嬰頭骨粉碎性及線性複合骨折,法醫懷疑遭外力擠壓或撞擊,父母從過失致死變成「故意傷害兒童致死」重罪
高雄一名未滿3個月大的男嬰疑遭親生父母施虐致死案件出現重大進展。原本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男嬰父母。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法官根據法醫解剖鑑定結果發現,男嬰頭部傷勢明顯不符合一般意外事故特徵,甚至出現粉碎性與線性雙重複合骨折,因此罕見主動變更起訴法條,改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重罪審理,並裁定移送國民法官專庭審判。

圖:shutterstock
男嬰施打疫苗前被發現異狀,父母拒絕住院檢查
根據判決內容指出,顏姓男子與李姓女子為男嬰生父母。2021年11月間,當時尚未滿3個月大的男嬰與父母同住於高雄市苓雅區租屋處,期間疑似遭受不明外力重創。
事發兩天後,父母帶著男嬰前往醫院施打預防針時,醫師察覺男嬰耳後出現大片異常紫色瘀青,與一般嬰兒常見狀況明顯不同,因此建議立即住院接受詳細檢查。然而面對醫師警示,這對父母卻拒絕住院安排,堅持將男嬰帶回家照顧。未料隔天男嬰就在家中失去意識,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仍因腦部嚴重受創不幸身亡。
解剖報告揭露驚人傷勢,頭骨兩側出現雙重骨折
檢方偵辦期間,原先認定案件涉及照顧疏失,因此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不過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法官檢視法醫解剖與鑑定資料,發現男嬰頭部傷勢遠超出一般意外跌倒所能造成的程度。
解剖報告顯示,男嬰右側頂骨與顳骨交界處出現面積約7.5乘7公分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而左側頂骨則有長達8.5公分的線性骨折,同時伴隨雙側硬腦膜上腔出血與嚴重腦部腫脹。男嬰死因最終被認定與腦幹及胼胝體中度軸突損傷有關,顯示腦部曾遭受極大力量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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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排除一般意外,高度懷疑遭外力擠壓或撞擊
法醫在鑑定報告中進一步指出,男嬰頭部雖有嚴重骨折與內出血,但皮膚表面並未出現破皮或明顯外傷,這樣的傷勢型態與一般跌落床鋪、玩具撞擊或徒手拍打情況並不相符。
鑑定意見認為,男嬰頭部兩側極可能曾遭受強烈外力擠壓或撞擊,才會形成兩側頭骨同步受損的情況,因此特別提醒司法機關注意是否涉及虐童案件。法醫也指出,如此複雜且嚴重的骨折型態,在臨床上並不常見,需要極大的外力才可能造成,並非嬰兒自行活動所能導致。

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法官認定疑涉故意傷害,案件改列重罪審理
承審法官表示,未滿3個月的嬰兒尚未具備翻身能力,更不可能自行造成如此嚴重的頭部雙重複合骨折及大面積瘀傷。綜合法醫鑑定結果與男嬰年齡發展狀況判斷,相關傷勢顯然非自然形成,也難以用一般意外事故合理解釋,因此認定照顧者涉嫌故意施加暴力的可能性極高。
基於案件性質已涉及兒童重大暴力犯罪,法院決定將原本的過失致死罪嫌變更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名進行審理。由於該罪屬重大刑事案件,未來將由國民法官專庭接手審理,全案仍待法院進一步調查釐清事發經過與相關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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