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某國小驚爆腸病毒群聚感染, 家長群怒控隱匿小孩病情未通報,堅持到校
(最新消息:衛生局防疫人員於1月15日致電該名學童家長疫調,家長仍規避疫情未吐實,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新聞報導高雄一所私立中學國小部爆發腸病毒群聚事件,而Newtalk新聞更報導指出家長之間的強烈不滿。
疑似隱匿病情進校園,腸病毒在班級內快速擴散
事件起於該校五年級一名女學生,雙手出現紅疹與水泡,外觀明顯符合腸病毒典型症狀,卻被家長先後以「食物過敏」、「燙傷」等理由解釋,仍天天到校上課。直到1月12日,其就讀同校三年級的弟弟出現腸病毒症狀,校方通報後回頭追查,才將姊姊列為疑似個案。然而,此時病毒早已在班級內擴散,後續陸續造成至少7名學生確診、1名疑似個案,受害人數達班級三分之一。

示意圖(shutterstock)
考試優先凌駕防疫,校方被迫讓疑似個案到校
根據受訪家長指出,儘管校護已要求女學生返家休養,但因適逢考試日,家長強硬主張孩子的「受教權」,不顧其他家長反對,仍堅持送孩子到校。校方在壓力下,僅能安排會議室讓其單獨應考,形同默許疑似傳染源持續進入校園。此舉不僅引發家長強烈不滿,也讓防疫規範在現實中被徹底稀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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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聚感染外溢家庭
受感染學生除依規定居家自主管理外,已有一人因症狀較重住院治療,更令人憂心的是,病毒進一步傳回家庭,波及國中生、幼稚園孩童,甚至僅1歲4個月的幼兒。腸病毒對5歲以下幼童的重症與致死風險本就偏高,家長普遍認為,這起事件已從校園管理問題,升高為公共衛生風險事件。

示意圖(shutterstock)
醫護背景卻拒絕承擔,責任真空引爆家長怒火
爭議家長本身分別為醫師與護理長,卻自始至終未對其他受害家庭表達歉意,也未清楚說明孩子是否曾被診斷為腸病毒。反而頻頻對外放話,指控其他家長「集體霸凌」,並強調任何人不得剝奪孩子上課權利。多位家長質疑,若只談單一孩子的受教權,那其他孩子免於感染、安心就學的權利又該由誰保障?
衛生局未究責,公權力角色成最大爭點
衛生局表示,依據高市府「腸病毒通報及停課規定」公告事項二,國小一、二年級(含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以及短期補習班),如7日內同一班級或無法區分班級之同一單位,有5名(含)以上學童有疑似感染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峽炎,或疑似腸病毒感染者,應於48小時內通報轄區衛生所,並落實生病學(幼)童不上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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