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小學女老師,在全班學生面前脫女童褲子持膠條毆打,判刑6月定讞
離譜!脫褲,以斷裂的呼拉圈硬質塑膠條抽打學生臀部
新北市某國小一名何姓女班導師,因不滿低年級女童在下課後於教室外玩危險遊戲,竟在講台上強行脫下女童外褲與內褲,並以斷裂的呼拉圈硬質塑膠條抽打女童臀部,導致瘀青。事件引發家長憤怒提告,一審判處九個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22日改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社會勞動,全案定讞。
事件發生於2022年12月19日第三節課後,女童與其他班級學生玩耍未即時返回教室。被其他班級導師發現後,交由女童所屬班級導師處理。未料,何姓老師情緒失控,竟在全班師生面前對女童進行羞辱性體罰。
根據判決,該名老師當場脫下女童褲子,並用斷裂呼拉圈打一下女童臀部,造成明顯瘀傷。該舉動引發其他家長震驚,在家長群組中熱烈討論,女童家長隨後提告,認為該行為不僅傷害身體,更造成孩子心理陰影與名譽損害。
法院審理時,老師否認犯罪,但根據群組對話紀錄與學生證詞,法院認定其行為已觸犯傷害及妨害名譽等罪,一審判刑9個月。高院二審考量老師自案發起遭停職至今、求職困難,且學生行為亦有不當,加上老師多年教職表現良好,因此減刑為6個月,得以社會勞動代替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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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可羞辱性體罰
本案再次掀起對「體罰」與「管教」界線的社會討論。教育部早在2006年起明文禁止體罰,並強調以正向管教取代暴力懲戒。然而,現實中仍有部分教師基於「傳統教育觀念」或壓力過大而使用違法手段管教學生,甚至演變成侵害人身的事件。
心理學者指出,羞辱性體罰往往會對兒童造成深層心理創傷,不僅破壞師生關係,也可能引發孩子自尊受損、情緒障礙等長期後果。有些家長則認為學童行為確有不當,教師難以教導,應該社會一體檢討教學現場的支持不足。
一位女童家長表示:「孩子確實調皮,但脫褲子打小孩,已經不是教養,是羞辱了。這樣的老師還能再教書嗎?」
也有家長在網路留言認為:「不是要一味護短,但體罰不是愛的教育,更不是有效的方式,社會應提供更多情緒支持與教學資源給老師。」
面對類似事件重演,專家呼籲學校與教育單位應強化教師情緒管理與正向管教訓練,並建立學生行為處理的標準流程,避免因個人情緒或壓力失控,最終兩敗俱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