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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烏醫師專欄】口服安胎藥該不該禁?應重新審視安胎標準

健保加持下,醫療費用相對便宜,安胎標準非常寬鬆,媽媽如果稍有宮縮不適,不少醫師可能就會積極開立安胎藥、叮囑要臥床安胎、多躺少活動,甚至會建議孕婦立刻住院躺到生。

   台灣常見安胎藥副作用風險高,食藥署評估禁用,引起婦產科同事前輩熱議,有些醫師認為,在沒有替代藥物的狀況下冒然禁用,可能造成「無藥可用」甚至引發醫療糾紛。但也有人認為,既然歐美各先進國家都不使用了,我們是不是應該果決跟進。

口服安胎藥
(圖/shutterstock)

早產難預防,只能延後但不能阻止發生

    安胎藥物不分種類,僅能讓本來可能發生的早產稍微延後發生(約延後48小時),並不能阻止早產發生。最大關鍵在於早產發生的直接原因不明,因此各大期刊、醫學會僅能事後統計多胞胎、高齡、有早產病史、妊娠高血壓或糖尿病的媽媽早產風險比較高,再加上早產發生前,未必伴隨宮縮或出血,常常都是毫無徵兆,無法預測。

    我就遇過半夜睡到一半忽然破水早產的產婦,也有女生因為子宮頸閉鎖不全,在沒有腹痛的狀況下,胎兒就無預警的早產。這也就是為什麼這二十年來,在國健署補助下,產檢普及率幾乎達百分百,產前超音波次數越來越多,安胎住院比例居高不下的狀況下,台灣的早產率還是持平沒有下降。

積極安胎與健保制度、文化因素相關

    一直以來,社會上普遍認為媽媽要對胎兒健康平安出生負全責,為了避免早產,孕婦就該多休息、沒事就在家安胎,不要到處趴趴走。萬一不幸早產或是有任何意外,媽媽也免不了被指責「就是不小心動了胎氣才會這樣」,「是不是吃錯了什麼才早產」。

    在這樣的壓力下,倘若媽媽本身稍有不適、頻繁宮縮往往會心急如焚的就醫。而對醫師來說,考量到早產本來就很難預測、害怕醫療糾紛等因素,在門診,只要孕婦出現宮縮,即便只有30%早產機率,基於「多做不會錯,少做怕被告」的原則,仍會防禦性地給安胎藥物、建議媽媽臥床休息。

    但除了早期破水,其實研究早有顯示,臥床安胎並不會降低早產機率,臥床超過三天會增加血栓的風險。除此之外,長期臥床安胎、大小便進食都在床上解決,全身肌肉和骨質都嚴重流失,產後下床站都站不穩,也沒有體力照顧新生兒,更有極高的比例病發產後憂鬱症,對媽媽的身心靈都有極大的傷害。

    我認爲,在思考口服安胎藥該不該禁的同時,應該重新審視我們的安胎標準。因為不管換成哪種安胎藥或是臥床休息,效益一樣不大。因此,在決定是否要安胎前,應該多考慮媽媽的健康狀態和生活品質。

    另外,更重要的是,國健署、婦產科醫學會應誠實的告訴民眾,目前並沒有好的方式可以預防或預測早產,早產會發生並不是媽媽延誤就醫,更不是醫師誤診,而是現代醫療發展至今的侷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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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烏醫師
烏恩慈
一個長的像運動員的婦產科醫師,陶醉於新生兒爽朗的哭聲,被胎兒3D的臉龐療癒,熱愛重訓跑步,偶爾做做健康大於美味的餐點,懷抱著無限夢想,努力前進著!

臉書/烏烏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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