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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三貼擦撞休旅車,6月大男嬰送醫不治,男嬰爸媽提告駕駛不成反被以過失致死起訴

機車是多數人的代步工具,也是許多爸爸媽媽常用的交通工具,提醒爸爸媽媽騎車載孩子時,除了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之外,更重要的是,一定要替孩子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避免憾事發生。



騎車三貼車禍,6月大男嬰頭部受擠壓,送醫不治

  去年4月24日,在台北市信義路及杭州南路金甌女中的交叉路口,發生一起擦撞車禍事件。

  一名爸爸騎機車載手抱6個月大男嬰的媽媽,在行經路口時,與一輛休旅車擦撞,機車當場翻倒,而男嬰的頭部也因此遭受到撞擊與擠壓,緊急送醫後,仍因擦挫傷及顱骨骨折等原因不治。(延伸閱讀:160萬兒童每天暴露於乘坐機車險境

  據悉,案發當時一家人騎機車三貼行駛在信義路二段由西向東的慢車道,而該路段在經過十字路口後,行道路縮減,同向的休旅車從信義路快車道靠右欲匯入慢車道,雙方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的情況下,發生擦撞,手抱6月大男嬰的媽媽當場從機車上跌落。

騎車超載且未讓男嬰戴安全帽,男嬰爸媽提告駕駛不成反被檢方起訴

  男嬰爸媽在事發後,控訴休旅車駕駛涉嫌過失致死罪,但全案經2次交通事故原因鑑定,判定休旅車當時為直行車輛,並無違規及過失,因而不起訴。

  然而,檢方認為此次擦撞的肇事主因,源於男嬰爸爸在進入縮減道路後,併行在休旅車的右前輪處,且疑似為閃避前車,擦撞休旅車左側。

  再加上,一家人騎車三貼超載,且未替男嬰戴安全帽或行其他防護措施,男嬰爸媽因而涉嫌過失致死罪,反被檢方列為被告,予以緩起訴處分一年,共需交6萬元給國庫。

帶寶寶騎車,小心嬰兒搖晃症候群

  機車是多數人代步的工具,也是許多爸爸媽媽會用來帶孩子上下學的交通工具,若是年紀已經夠大、可以獨立坐在後座的孩子,機車對他們來說還算安全。

  但若是年紀還小、需要爸爸媽媽其中一人在後座揹包巾抱著的寶寶,專家則提醒,8個月以下的寶寶脖子發展尚不穩固,若騎車時只有包巾支撐,很容易會被騎車過程中所產生的劇烈搖晃影響,造成「嬰兒搖晃症候群」,且3歲以下都可能發生,多數發生在2歲以下,其中,又以2~4個月大的寶寶最為常見。

  嬰兒搖晃症候群會出現:嗜睡、急躁不安、抽筋、意識受損、嘔吐、食慾不振與呼吸異常等症狀,發生時應儘速治療,避免留下後遺症。(延伸閱讀:幼兒第一大死亡原因並非疾病,而是這個…

注意!機車載小孩,站在踏板上、後座加兒童座椅都違法

  另外,根據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

  .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機車腳踏板不得搭載孩童、動物,違法者可處300~600元罰緩。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2款:小型輕型機車不得附載人員,重型及普通輕型機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3款: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4款: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5款: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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