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非法代孕案涉22名台男、25名嬰兒,每胎最高收450萬
檢警日前破獲一起跨國非法代孕集團案,該集團以「UT麗舍」及「同合新生」名義在網路招攬客戶,涉嫌提供每胎200萬至450萬元的「訂製嬰兒一條龍」服務,安排22名台灣男子透過跨國代孕產下25名嬰兒。台中地檢署昨(21)日偵查終結,依違反《人工生殖法》等罪嫌起訴程男等3人,另有2名中國籍主嫌遭通緝。

示意圖,shutterstock
跨國安排代孕,22名台男涉產下25名嬰兒
檢警追查發現,該集團自2025年2月至2026年6月間,安排委託人前往馬來西亞採集精子,再赴泰國尋找卵母與代理孕母,待孕母懷孕超過8個月後,再以觀光免簽方式安排來台生產。
案件調查期間,檢警發現多名泰籍孕母的產檢及生產,均在同一家婦產科進行,因此引發外界對該診所是否涉及代孕仲介的質疑。
該婦產科於21日發布3點聲明澄清,強調院方僅基於母嬰安全考量提供醫療照護,是「善意第三方」,並未參與任何代孕仲介行為。院方也表示,曾以「證人」身分配合檢方調查,之後獲請回,呼籲外界尊重司法調查。
每胎收200萬至450萬,泰籍孕母分得約45萬
專案小組進一步追查發現,這起案件涉及的跨國代孕服務,每胎向台灣委託人收取200萬至450萬元,而實際承擔懷孕、生產風險的泰籍孕母,最終約可獲得45萬元報酬。
檢方指出,孕母除了必須承擔懷孕及生產可能產生的健康風險,也可能面臨侵入性醫療處置、法律責任,以及生產後與孩子分離等問題。檢方認為,集團以跨國方式安排代孕,將女性生育能力作為牟利手段,情節嚴重。案件經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違反《人工生殖法》等罪嫌起訴程男等3人,另有2名中國籍主嫌遭發布通緝。
石崇良:生命不應作為商品 涉案醫事人員最重撤照
針對這起跨國非法代孕案件,衛福部部長石崇良22日出席活動受訪時表示,相關行為涉及違反《人工生殖法》第31條規定,法律禁止以圖利或仲介方式販賣受精卵、胚胎,違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處罰金。
石崇良強調,「生命不應作為商品訂製或販售」,並表示不容許將生命商品化,呼籲司法單位依法嚴辦。
對於案件是否涉及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石崇良表示,若後續調查發現有醫師等醫事人員涉案,除司法責任外,也將依法移送懲戒,最重可能面臨「撤銷執照」處分。
目前案件已由台中地檢署起訴,相關涉案人員及醫療院所是否涉及代孕仲介等情節,仍待司法程序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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