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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女嬰遭父親虐待腦出血、全身22處瘀傷!法官這原因判父緩刑

屏東一名父親涉嫌對1歲女嬰施暴,造成腦出血與多處瘀傷,經醫院通報揭露案件。法院認定構成傷害罪,考量坦承犯行與女嬰未留永久損害,判刑1年、緩刑3年並附帶管束。母親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事件凸顯兒虐辨識與通報機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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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發生一起兒虐案件,一名父親涉嫌對年僅周歲的女嬰施暴,造成硬腦膜下腔出血及全身22處瘀傷,經醫院通報後進入司法程序。法院審理認定父親涉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同案遭起訴的母親,則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

屏東│虐兒
示意圖:shutterstock

女嬰突發抽搐送醫,院方通報揭露疑似虐待

依判決內容,案件發生於108年9月至10月初,女嬰在家中遭受不明原因傷害,直到10月7日晚間出現抽搐、眼睛上吊等異常症狀,父母才緊急將她送往屏東基督教醫院急診,後轉診至高雄長庚紀念醫院治療。醫師檢查發現女嬰有硬腦膜下腔出血、臉部與四肢等22處瘀青,以及雙側眼底出血,研判高度疑似兒虐,依規定通報後案件曝光。

父親坦承犯行,法院認定施暴但未造成永久損害

法院審酌指出,父親本應負起照顧責任,卻對幼女施以傷害,行為不當。然而考量其於偵審中坦承犯行,且女嬰經治療後,認知發展、語言理解及情緒表現均在正常範圍,未出現明顯發展遲緩或不可逆傷害。

此外,父母已離婚,女嬰目前由母親照顧並安置於娘家,父親僅透過視訊聯繫,未再實際接觸。綜合相關情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並須接受保護管束與4場法治教育,且禁止再對女嬰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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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虐兒
示意圖:shutterstock

母親否認涉案,法官認證據不足判無罪

針對同案遭起訴的母親,法庭上她否認施虐,強調不可能傷害親生女兒,亦不清楚傷勢來源。法官檢視檢方提出的證據後認為,僅能證明女嬰受傷結果,無法直接證明母親涉有傷害行為。此外,從過往就醫紀錄可見,母親在發現女嬰異狀時,曾主動帶往診所檢查,甚至自費進行基因檢測釐清原因,顯示其具備照護動機,難認有犯罪意圖,因此判決無罪。

嬰幼兒腦傷風險高,硬腦膜下出血屬重大警訊

醫學上所稱的硬腦膜下腔出血,多由外力撞擊或劇烈搖晃導致,嬰幼兒因腦部尚未發育完全,一旦受創容易出現出血、抽搐甚至意識障礙。若合併眼底出血與多處瘀傷,常被視為高度懷疑虐待的指標。此類案件也凸顯早期醫療通報與介入的重要性,有助於即時保護兒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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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yu
數位主編

育有一子一女的二寶媽,人生幸福的回憶都與孩子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