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3月大女嬰遭虐!腦部萎縮、頑固型癲癇、重度發展遲緩,無照保母重判7年
新北淡水無照保母搖晃女嬰致重傷,最終出現腦部萎縮、頑固型癲癇、腦視皮質盲與重度發展遲緩,雙眼視力降至0.02以下。全案歷經三審定讞判刑七年六個月。事件揭露非法托育的制度缺口,也提醒家長警覺信任風險。
2019年初,新北市淡水區一名李姓夫婦,將剛滿三個月的女嬰交由謝姓保母全日托育,月薪兩萬五千元。但數週後,女嬰的臉上出現瘀青,而農曆年後不久,更突發疑似癲癇的症狀,被緊急送醫搶救。
醫院檢查發現,女嬰罹患硬腦膜下出血與雙側視網膜下出血,屬「虐待性頭部受傷」的典型症狀。三天後病情惡化,癲癇與抽搐頻繁發作。經多次轉院、手術治療,女嬰最終出現腦部萎縮、頑固型癲癇、腦視皮質盲與重度發展遲緩,雙眼視力降至0.02以下。醫師明確指出,傷勢並非意外跌倒可致,而是「人為外力造成」。

法官重判保母7年6個月
家屬控訴保母虐嬰,檢方根據醫療證據起訴保母夫婦。一審法院判決保母有罪、丈夫無罪,刑期6年。保母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酌同類案件量刑標準後,改判7年6月。全案最終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於10月27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宣告司法正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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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選擇無照保母
此案凸顯台灣托育監管制度的漏洞。無照保母的非法經營,仍透過口耳相傳進入家長的選擇清單,缺乏即時查驗機制。政府雖推行托育登記與補助政策,但基層家庭仍因經濟與資訊不對等,被迫選擇「無證可托」。這場悲劇提醒社會,托育安全並非私事,而是公共責任。
除了強化法規與稽查,社會也需建立家長教育與安全評估文化。家長應確認保母資格、場域安全與托育紀錄,而地方政府應完善公開平台與緊急通報機制。每一次悲劇,都是制度該更新的催化劑;唯有將托育安全納入公共政策核心,下一個孩子的信任,才不會再被搖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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