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都虐兒,女嬰受虐性腦傷、須長期早療。法院嚴懲父母,母親求緩刑遭駁回
台中市去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虐嬰案。年僅九個月大的女嬰,與不到兩歲的姐姐,被親生父母長期毆打。兩人入住旅店期間,女嬰因連日受虐出現腦出血,送醫急救後才撿回一命。
旅店人員發現異常、報警處理後,真相才逐漸揭開。法院最終認定,父母以暴力對待年幼子女,致女嬰受虐性腦傷、須長期早療。丈夫蔡姓男子遭判刑4月及1年6月定讞;妻子張姓女子則因多次搖晃、毆打女兒,遭判刑1年3月,最高法院近日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爸媽都虐兒
判決指出,蔡男有毒品前科,與張女婚後育有三名子女,但生活不穩、債務纏身。蔡男因吸食愷他命、負債80多萬元、收入不穩,情緒常失控。去年5月間,他因女兒哭鬧或跌倒等小事多次出手,甚至重摑2歲大女兒,導致跌倒受傷;張女則在旅店內搖晃9月大的小女兒,造成顱內出血。兩人事後辯稱「只是瘀青、擦藥就好」,顯示對暴力與醫療的嚴重無知與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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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揭真相,旅店員工報案
檢警調閱旅店監視器,拍下蔡男在電梯中重摑大女兒一巴掌、張女冷眼旁觀的畫面。旅店主任也證實,當天兩人延遲退房、神色慌張,直到下午3時,張女抱著翻白眼的女嬰到櫃台,才驚覺事態嚴重。醫院診斷為「受虐性腦傷」,緊急開顱手術後通報社政與警方,揭開這起家庭暴力案的全貌。若非旅店員工即時通報,這名女嬰恐怕早已命喪親手。
法院嚴懲父母,母親求緩刑遭駁回
法院指出,蔡男與張女身為父母,本應保護子女,卻反將孩子當作宣洩怒氣的對象。法官痛斥兩人「法治觀念薄弱、親職能力嚴重不足」,尤其張女明知丈夫施暴卻未阻止,甚至親自施打。她辯稱須照顧其他子女、請求緩刑,但法官認為罪行重大、難以原諒,維持1年3月刑期。這對父母將先後入獄服刑,留下仍需早療的女嬰與無辜兄姊。
此案再度提醒社會:家庭暴力不只發生在貧困邊緣,也可能藏在旅店、社區、任何一道關上的門後。台灣雖已建立家防中心與通報系統,但對於高風險家庭的早期偵測仍有缺口。未來應加強親職教育、社工訪查與毒品復健輔導,建立跨部門的防護網,才能避免更多孩子在哭聲中長大、在沉默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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