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幼童13樓玩耍,雙腳懸空、雙手「引體向上」,鄰居嚇壞報警!才知家裡沒大人
貴州貴陽13樓陽台驚現兩幼童攀爬外側,其中一人雙腳懸空,場面驚險。鄰居機警通報社區,保全與家長及時救援,幸無人受傷。事發時家中無大人看顧,當地已提醒家長勿讓幼童單獨在家,並建議加裝防護設施、移走可攀爬家具及加強安全教育,防止高樓墜樓悲劇重演。
大陸貴州省貴陽市北京西路一處住宅社區,7日驚傳兩名幼童在13樓陽台外側玩耍的危險畫面。影片中,其中一名孩童雙腳懸空、雙手緊抓玻璃,動作如同「引體向上」,情況危急。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驚呼「看得心驚膽戰」。
鄰居機警,保全與家長及時救援
據報導,兩名孩童攀至陽台外側,全無防護措施。幸好對面樓層住戶發現異狀,立即聯絡社區管理員。拍攝者回憶,當時不敢大聲喊叫,以免驚嚇孩子。管理員僅用約兩分鐘便聯同保全及家長,成功將孩子救回。據了解,事發時,孩子的父親外出辦事,家中並無大人看護。
專家提醒:高樓防墜三大關鍵
兒童安全專家指出,高樓住戶應採取以下措施防止墜樓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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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陽台防護網或欄杆加高:選擇牢固、間距小於10公分的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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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擺放可攀爬的家具:如椅子、矮櫃等應遠離陽台護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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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安全教育與陪伴:讓孩子明白攀爬高處的危險,並避免長時間單獨留在家中。
這起事件雖無人受傷,但已為所有家長敲響警鐘——安全防護與陪伴,缺一不可。
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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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相關法規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法),第51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使未滿12歲的兒童單獨在家或從事與其年齡、心智不相符的危險活動。若違反,可處新台幣3,000至15,000元罰鍰,並限期改善。而依據刑法第286條,若因疏忽導致兒童生命、身體遭受重大危害,監護人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台灣,未滿12歲的孩子法律上就不能被獨自留在家中,即使只是「去樓下買東西一下」,也可能被檢舉開罰。家長除了遵守法律,更應評估孩子的成熟度與環境安全,避免任何可能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