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幼兒到小學階段》 孩子愛頂嘴,父母該怎麼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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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襁褓嫩嬰逐漸熟成,牙牙學語、蹣跚學步,父母總能溫婉相待;然而在孩子一歲半後,語言能力逐漸成熟,撒潑又帶哭腔的「我不要!」,聲聲充斥在日常對話,快速消磨父母耐心。其實,嬰幼兒說「不」,不僅是個人意識的啟蒙,更是發展獨立人格的重要歷程。
兩到三歲幼童的執拗,東西方父母皆同情共感。台灣有句俗語是「三歲貓狗嫌」,西方則以「可怕的兩歲、糟糕的三歲」(Terrible Two, Horrible Three)來形容,想法多、不易溝通,一言不合就爆哭或倒地,常讓父母狼狽不堪、束手無策。
幼兒成長的重要歷程
這些反抗的暴走時刻,其實代表幼兒的自主能力正在萌芽,孩子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拒絕,發展出自我堅持與肯定、辨識出獨特的自己,父母不妨用欣賞的眼光,看待孩子邁出人生獨立的第一小步。唯一的例外是當下情境危及人身安全,例如在馬路旁踢球、玩插座玩火,此時孩子沒有說「不要」的權利,父母應該即刻介入引導。
「感受要尊重,但行為要規範。」臨床心理師曾心怡認為,孩子表達「不要」不一定是全盤拒絕,他可能只是在探索世界規則的運作,父母不要疑心「孩子在測試我的底線」,誤將孩子發展個體意識的過程,視為對父母的反抗,一旦有這樣的信念,父母就容易端出權威姿態壓制。
親職教養作者陳子蘭建議,孩子的舉動可區分為「個體化行為」及「社會化行為」來應對,當親子意見相左時,大原則是先重視孩子的感受、再透過正確的調教守則,來引導孩子符合常規:
1.個體化行為要尊重:
例如冷熱、飽餓,屬於不影響他人的個人感知,在不危及生命的情況下,請尊重孩子的感覺,適度給予自由。
2.社會化行為要調教:會干涉到他人時間、空間與感受的行為,就該規範引導。
舉例來說,催促孩子「去洗澡」,幾乎是每個家庭都遇過的衝突現場。從學校放學回家後,孩子貪戀自由玩耍的時間,往往盡其所能拖延,惹得大人大動肝火扯起喉嚨,儘管孩子身上的髒污貌似不影響生命,但是會影響全家熄燈作息、或是後續洗衣排程,因此屬於「社會化行為」,需要引導調教。
陳子蘭表示,這時就是教養技巧上場時刻:
1.轉移注意力:
當2~3歲的幼童在洗澡時間大喊「我不要」時,家長口頭先同理他的感受:「好,我知道。」同時提供誘因轉移孩子的注意力,例如可以把塑料玩具車或是洋娃娃帶入浴室,讓孩子在玩樂之間完成梳洗。
2.改用肯定句:
面對一定要完成的任務,父母不要使用詢問句:「我們去洗澡好不好?」若孩子隨口回應「不好」,父母反而進退失據。建議改問肯定句,例如:「我們準備洗澡了!」或是,若孩子每天都必須洗澡跟收書包,就可以這樣說:「我們先來把書包收拾好吧!」「再來洗一個舒服的澡喔!」
國小階段父母引導方式
隨著孩子進入國小學齡階段,「硬嘴硬舌」的功力益發熟練,父母引導的方式也必須再升級,諮商心理師陳志恆建議下述兩招:
1.仔細觀察、適時讚美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孩子願意配合父母的要求,請不要吝惜給予讚美,正向聚焦在孩子的行為與心意上。」陳志恆解釋,例如一回家就洗手、收拾玩具,或是準時起床、有效率地完成功課等,都可以口頭稱讚,透過心理學的「正增強」來肯定孩子、產生更大動力配合家庭運作。
但切記不要為了激勵孩子而祭出「物質獎賞」或是「交換條件」,這樣反而容易在獎賞消失時,孩子的動機也消散一空。
2.允許自主、承擔後果
當大人「好好講都講不聽」的時刻,讓孩子承擔「自然後果」,會比反覆嘮叨更有用。陳志恆舉例,有次他的孩子也是不想洗澡,爸媽輪番催促都被拒絕,「最後快到熄燈時間,我只跟孩子說,你不想洗澡沒關係,但是沒有洗澡不能回房到床上睡,只能睡客廳。」
在陳志恆家中,不洗澡不能上床是家規,而「睡客廳」是父母認可的安全情境,同時是不洗澡的「自然後果」,因此他讓孩子自己選擇。而孩子想了幾分鐘,就自動去洗澡,解除一場在多數家庭會以吼罵終結的危機。
曾心怡表示,面對孩子「不要不要」,父母若直接擺出「不准說不要」的權威姿態,就錯失了理解孩子的契機,很多孩子長大後抱怨父母都不懂我、在家庭中感到孤單,就是源自於不被理解,建議家長同理孩子的感受與心思,輔以教養技巧來引導行為,讓每一次的「不要」,成為父母進入孩子內心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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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從幼兒到小學階段》 孩子愛頂嘴,父母該怎麼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