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引爆公憤,13萬人連署虐童判死。法務部:3個月內提修法建議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引發關注,網友連署要求「虐童致死判死刑」逾13萬人響應。立法院22日公聽會中,法務部次長徐錫祥表示,將彙整實務與外國立法,3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現行法規最高可處死刑,但因證據難取得,多以「凌虐致死」起訴。對無期徒刑是否不得假釋,將併案送行政院討論。
剴剴遭保母劉彩萱與劉若琳姊妹虐待致死一案,一審判決於上週公布,持續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針對民間提出「虐童致死應處以死刑」的網路提議,已有超過13萬人連署支持。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2日)召開公聽會,討論是否應修法加重刑責。
「凌虐殺害兒童」與「凌虐兒童致死」,法律認定上有所不同
法務部次長徐錫祥於會中表示,法務部將彙整實務經驗與各國立法例,進行全面檢討,並承諾在三個月內提出修法建議,送交行政院審議。
他指出,根據現行法律,若有故意虐待並致兒童死亡的行為,檢察官可依《刑法》第286條第1項(虐待兒童罪)、第271條第1項(殺人罪),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的加重規定提起公訴,最高刑度可至死刑。
不過,徐錫祥也特別說明,「凌虐殺害兒童」與「凌虐兒童致死」在法律認定上有所不同。他以剴剴案為例,表示北檢已竭盡所能蒐集證據證明其為虐殺案件,但實務上此類案件的證據往往極為困難取得,因此檢方最終以「凌虐致死」的罪名起訴。
對於社會各界所關注的是否應修《刑法》第286條第3項,提高「凌虐致兒童死亡」的刑度,甚至增訂死刑條文,徐錫祥強調,法務部將嚴肅看待各方意見,深入研究與比較,預計三個月內提出具體修法方案。
虐童重罪是否不得假釋?併送行政院審議
目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虐童案件是否應禁止假釋,徐錫祥回應,目前法務部已針對重大暴力犯罪,如殺人或殺人未遂且判刑十年以上,列為不得假釋對象;未來也將把虐童案納入整體檢討,併同送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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