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惡保母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判18年,國民法官狠批「以虐取樂、危害至巨」
令無數人心痛的「剴剴案」今日(13日)一審宣判。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判決,涉嫌長期虐待1歲10個月男童「剴剴」致死的劉姓保母姊妹,姊姊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則遭判18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審理期間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民眾自發在法院外排隊旁聽,舉牌痛批兩人是「虐童人魔」、「下地獄」。國民法庭指出,劉氏姊妹犯案手段極其殘酷,對年幼無助的剴剴施以綑綁、禁食、辱罵、毆打等虐待行為,「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危害至巨」,故予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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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過程駭人聽聞
根據檢方與法院調查,劉彩萱(56歲)、劉若琳(53歲)兩人皆為登記保母,於2023年8月經兒童福利聯盟媒合,開始照顧尚待收養的剴剴,並收費每日1000元。自同年9月1日至12月23日,兩人對剴剴施以極端虐待,包括:
- 用布條將其四肢反綁,塞入水桶或床櫃縫隙
- 命其長時間裸體罰站或戴口罩遮眼
- 以指甲刮傷頸部、打斷牙齒、推撞牆面
- 每日僅餵食一餐,還是在廁所內用爬滿蟑螂的紙碗餵食剩菜泥
虐待行為導致剴剴全身新舊瘀傷、四肢變形、牙齒斷裂,甚至罹患肺炎及營養不良。2023年12月24日凌晨,他因傷重不治離世,得年僅1歲10個月。
法院痛批:令人髮指
在歷經10次庭審後,劉彩萱於法庭上坦承傷害、疏於照顧,並在最後陳述時表示「我錯了,我會勇敢承擔」。劉若琳則否認施虐,僅承認曾不小心刮傷剴剴,並未對虐行表達悔意。
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組成的合議庭指出,被告未與被害人家屬和解,社會復歸可能性評估為中等至中上,但考量其虐行性質極度惡劣,仍決議予以嚴懲。檢方起訴時痛批:「此案令人髮指,人神共憤。」並揭露兩人曾刪除手機對話證據、撰寫「教戰手冊」企圖串供,甚至警告外籍看護Mira不得聲張,顯示有逃亡與滅證之虞,二人自案發後即遭羈押禁見。
虐死剴剴之外,還涉多起虐童案
本案並非劉氏姊妹首次施虐。檢方另查出她們在照顧剴剴前亦涉嫌虐待另外2名嬰幼兒,已於今年(2025年)1月另案起訴,正在北院審理中。此外,劉彩萱之子也因涉嫌偽證遭檢方偵辦;原負責訪視的兒盟社工陳尚潔,則因疑似偽造報告、掩飾疏失,被控過失致死,另案審理中。
示意圖
社會反應激烈,呼籲改革托育機制
剴剴案引起全台家長憤怒,民間「剴剴網路媽媽群」多次自發集結聲援,要求加重刑罰、改革保母制度。兒童權益促進協會創會理事長王薇君亦出面表示:「這叫殺人、這叫謀殺!」呼籲政府強化兒少保護法制,嚴格把關托育媒合機制。
北檢對此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並強調未來將持續結合社安網力量,嚴懲任何形式的兒童暴力,守護兒童尊嚴與安全。
剴剴的死,讓社會看見制度漏洞與人性的陰暗,也讓更多人挺身而出,不願再讓下一個孩子在沉默中逝去。這場審判,也是一場對社會良知的集體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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