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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剝削新聞後,我們可以做什麼保護孩子?

藝人黃子佼持有未成年影像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並且引起輿論譁然,民間也連署修法保護兒少的訴求。除了修法外,在這起兒少性剝削的案件中,我們可以做些什麼更積極的保護兒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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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性剝削|黃子佼|未成年影像

藝人黃子佼在去年(2023)被指控性騷擾、性侵之後,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黃子佼的隨身硬碟中竟藏有7部未成年少女A片,黃子佼坦承在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最終檢方給予黃子佼「緩起訴2年處分,支付國庫新台幣120萬,緩起訴確定後3個月內,書立悔過書1份」。

此消息一出輿論譁然,除了強力譴責「台版N號房」的「創意私房」之外,也擔心對黃子佼的判決結果,是否會造成更多的兒少性剝削加害者?朝野立委都發聲認為該修法,演藝圈也發起修法的連署。

然而在這一次兒少性剝削案件中,除了督促修法,我們還可以怎麼保護孩子?以下是採訪立委、關心兒童的民間團體,給予家長建議,大家一起持續關注兒少性剝削。

修法是基本,社會大眾要給加害者壓力  

從小S等藝人連署的修法訴求5點中,可以看到「加重其刑」是共同訴求,對此衛生福利部政務次長李麗芬回應,以往「持有」兒少私密影像的犯適用行政法,去年(2023年)提高到初犯就處刑法,最高可處1年有期徒刑。

立法委員沈伯洋同時擁有犯罪學與法律社會學博士學位,他認為修法有必要,但如果只有加重刑責,可能不夠全面。沈伯洋表示,如果要達到犯罪學的威嚇,也就是被害者會因為法律在那邊而不敢去犯,至少需要三個要素:嚴厲、迅速、確實。如果只有嚴罰,但執法抓不到(沒有確實),等於沒有威嚇,這就是為何酒駕修法需要「酒測」來配合(要確實被抓到)。「迅速」很難做,因為民主國家法律程序進行就是比較慢。

「看韓國的N號房、這次的創意私房,這些取得兒少性影像的犯罪集團是根源,規模非常大,需要國際合作才能抓住他們。」沈伯洋認為,這些犯罪集團需要用網路、也一定牽涉到錢,「除了兒少相關的法律外,還要修網路和金融相關的法條,全面策略性的修法也需要推動。」

致力於防制兒少性剝削及人口販運已經30年的「台灣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兒少性剝削的犯罪多與國際犯罪集團有關,近年關於兒少性剝削國際上的建議是「將所有犯罪樣態都入法」,陳逸玲認為,目前兒少性剝削許多都是網路上的引誘犯,不會一開始就脅迫孩子,而會在網路上假裝孩子好友、情人、友善的大哥哥大姐姐等角色,降低孩子的戒心,「我們認為應該在現有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增加關於『網路誘拐』的規範,即早防範孩子落入陷阱。」陳逸玲表示。

網路誘拐指透過網路或其他數位科技與兒少建立關係的過程,促使網路上和現實中和兒少發生性接觸。台灣展翅協會表示,一項研究發現,犯罪者在與兒少在線上聊天時,只需3分鐘就引入性話題,只需8分鐘即可與兒少建立聯繫。

除此之外,陳逸玲表示,由於網路是兒少性影像主要傳播的地方,目前國際上也認為業者必須負起責任,包含所有產品具有通訊、互動的業者,不管是手機遊戲或交友app等,應該要有相關的防治措施,去偵測、及時攔阻等,避免孩子在使用業者平台的時候受害;也應該有申訴和檢舉管道等,避免成為兒少性剝削犯罪者的工具。

立法委員張雅琳,同時也是前特公盟執行長,長年關注兒權議題,她認為,目前法條是「持有」才有罪,要把影像保存起來,她認為應該修法方向要在更前端開始防範,「只要有人在網路上下載兒童性影像,IP就被定位、確定犯法,從更前端抓到這些對兒少性影像有興趣的人。」

除了修法之外,執法單位是否能落實,也是重要的一環。長年關注兒少權利的勵馨基金會公開發文表示:「檢方以緩起訴罰金方式處理持有兒少性影像的案件,無法嚇阻與防治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涉及兒少性影像之犯罪。

檢方對此類案件應對行為人進行刑事追訴。」勵馨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淑芬對黃子佼的判決表示遺憾,案件證據明確,行為人也持有7部影片,卻只有緩起訴而不用負實質上的刑事責任,「修法加重刑罰,但是不執行也沒用。」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表示,對受害兒少來說最深刻的影響,是害怕這些影像會無邊無際的傳遞,不知何時才能停止?數位網路的犯罪是一個完全沒辦法控制時間、距離和範圍的狀態。所以不是只有法規的制定而已,更重要的是法令的執行和落實。「數位犯罪的狀況不停快速在變形,犯罪手法也不斷在進化,絕對是需要一組人力來專責處理,而比判刑更重要的是協助受害人心理重建,讓他們能夠重拾對人的信任,慢慢能回復到原本生活的狀態」,王婉諭這樣說。

在演藝圈連署修法的第2點中,提到「要求警政單位應建立侵害兒少罪犯的資料庫,列入追蹤。」沈伯洋表示,現在已經可以查到性犯罪者的姓名,但還沒辦法系統性的查找。王淑芬對「兒少犯罪資料庫」的建立也樂見其成。

沈伯洋認為,要打破兒少性剝削的犯罪結構,修法是基礎,但要有效果,更需要社會大眾一起監督、給加害者壓力,「以國外的 #me too 運動為例,其中一個累犯就是電影圈有名有勢的製作人,權力結構會讓受害者噤聲,兒童也是一樣,兒少性剝削犯罪需要被教育的是大人,不是兒童;已經有加害事實,社會大眾不能讓有權有勢的人回到權力中心。」

保護兒少,你我可以這樣做

在關心修法之外,從日常生活中我們可以現在就開始做這些事情,幫助保護兒少不受性剝削的危害。

1.檢舉兒童性影像  

王淑芬認為,從這次的事件可以看到,很多人對於兒少性剝削、兒少性侵並不了解,如果真的接觸到兒童性影像,最基本的就是「不點閱、不下載、不傳送」,並且可以向「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檢舉。陳逸玲表示,台灣展翅協會的網站也提供線上檢舉的功能。

張雅琳也認為,家長可以趁這次機會多了解兒少性剝削的相關法律,也跟孩子一起討論,在法治教育上面做得更紮實,就能對兒少性影像的犯罪更有警覺。

2.持續關注修法,支持相關民間團體

民間團體觀察,很多重大的兒少受虐、性侵或性剝削案件,在新聞爆發時大家義憤填膺,但過一陣子就忘記了。沈伯洋也認為,修法需要時間,因此需要大眾持續的關注和監督,才能確保兒少的權利受到保護。

此外,民眾也可以持續支持關心這些議題的民間團體,例如:展翅協會、勵馨基金會等,不管是捐款或響應,越多人投入、討論和監督,就會有影響力。

家長這樣教孩子避開兒少性剝削陷阱

上網聊天、與朋友拍照,已經是現代孩子的日常,王淑芬觀察,許多國中孩子的情侶,會自拍性影像留念,但被有心人士利用,最後成為脅迫孩子的工具,家長可趁次機會與孩子討論,如何避開兒少性剝削陷阱。

1.討論私密影像外流的嚴重性 

王淑芬表示,兒童性影像通常是在「引誘、威脅、偷拍」三種狀況下取得。三種狀況通常環環相扣,例如引誘就是成年人假裝跟兒童是情侶,以愛情為要求對方提供性影像; 第二步可能是威脅要散布而要求對方提供更多性影像;而偷拍就是以此為威脅的餌。

可以跟孩子討論,在情侶交往當中,如果對方要求你拍性影片,你應該思考自己真的想拍嗎?對方值得信任嗎?如果散布怎麼辦?孩子可能不知道性影像傳播後的後果,這個傷痛可能是一輩子的,家長必須要跟孩子說明。「家長要先讓孩子知道事情的嚴重程度,他們才會有判斷力。」王淑芬表示。

如果孩子遇到疑似網路誘拐或私密影像流出的事件該怎麼辦?台灣展翅協會也提供線上和電話的諮詢,可以讓家長和孩子求助。

2.私密影像外流保存證據、立刻求助

許多孩子發現自己被騙,性影像被拿來當威脅時,會很慌張的封鎖對方,把對話紀錄都刪除,王淑芬表示,這樣就失去保存證據的機會,「如果可以提出對方威脅的證據,對後續司法來說很重要。」

此外,如果家長或孩子發現自己性私密影像被暴露了,可以向衛福部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求助,這是2023年新成立的部門,都是非常有經驗的專員協助在最快速度截斷私密影像的傳播,線上或電話求助都可以,到晚上10點都還有專員接電話,家長可以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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