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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彈性化,有望年底試辦,計畫開放以日或小時為單位,並延長至小孩八歲前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目前正在籌備小規模的試辦「育嬰假彈性化」,並邀請公私部門參與,希望有機會開放以日為單位的彈性請假制度,最短不低於五天。如果順利,年底前有望實施這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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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建立友善的育兒職場環境,民間團體倡議推動「育嬰假彈性化」,開放以日或小時為單位,並延長至小孩八歲前。

育嬰假彈性化|試辦

育嬰假彈性化,年底試辦

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目前正在籌備小規模的試辦計畫,並邀請公私部門參與,希望有機會開放以日為單位的彈性請假制度,最短不低於五天。如果順利,年底前有望實施這項計畫,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修訂,以進一步規劃育嬰假彈性化的空間和限制。

目前的育嬰留停薪制度如下:每次至少六個月,但如果雇員需要少於六個月,則可以申請最短一個月,但限制為兩次。在子女三歲前,最長可以請兩年,但育嬰留停津貼只發放六個月。

據了解,勞動部於今年一月中下旬邀請交通部、衛福部、經濟部、國營事業單位、工商協進會、全國商業總會,以及台灣科學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等相關單位開會,研究彈性育嬰留職停薪試辦計畫的執行時間,最小請假單位等相關問題。

育嬰假彈性化|試辦

希望育嬰彈性請假的天數不低於五天

勞動部條平司長黃維琛表示,試辦計畫將在不修改法律的情況下實施,鼓勵公家機關和私營企業主動提供更彈性的育嬰假期。試辦的範圍和形式將由企業自行決定,可以限定在特定部門或職位上實施。他們希望彈性請假的天數不低於五天,但如果企業願意提供更短的請假單位,也是可以的。不過,以小時為單位的請假在此次試辦範圍之外。

黃維琛指出,試辦計畫同時也預計修正就業保險給付的相關法律,以確保給付的天數不會有過多的零散部分。

然而,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她認為試辦計畫可能不會帶來正面效果,並提醒政府必須提供足夠的支援措施,以吸引雇主參與。她也提到,這個試辦計畫太保守了,沒有雇主會願意主動參與,或者只有本來就已經符合法律要求的企業參與,這樣並無法產生正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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