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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萬聘金糾紛,讓準兒媳火大墮胎。兒媳:「要怪就怪你媽,沒把我家放在眼裡」

網友:「36萬聘金糾紛,讓哥哥的小孩沒了。」男女交往是2個人的事,談及婚嫁就變成2家人的事,籌備婚禮的過程中,傳統習俗繁瑣,隨時都有可能因雙方家人意見、看法不同產生誤會,彼此撕破臉。

      一名網友27日在爆料公社上透露,因為聘金糾紛,讓哥哥的小孩沒了。因哥哥正在規劃結婚一事,女方要求撇除喜餅錢、黃金、飾品、衣服、辦桌開銷,男方須支付36萬元聘金,男生家中覺得聘金有點多,經過思考之後,最後還是答應支付了。

      當未來婆婆得知即將進門的兒媳已經懷孕了,心想2人也要結婚了,正巧雙喜臨門,並向兒媳表示,未來有小孩後,需要用錢的地方會變多,那36萬的聘金能不能不給了,也不要你娘家買什麼嫁妝了,省下來的錢留著未來養孩子用。

      對方當下雖沒說什麼,沒想到幾天後告訴原PO網友的哥哥,她在媽媽的陪同下已經去醫院墮胎了,因為孩子是兩人共同的結晶,當下哥哥非常生氣,女方不滿的表示「要怪就怪你媽,沒把我家放在眼裡,以為有了孩子就可以用孩子壓我?我非嫁不可嗎?說好要給的聘金也想因此賴掉。」

      原PO網友的媽媽知道後,難過的哭了好幾天,她覺得自己本意良好,竟造成這麼大的風波。最後原PO網友的哥哥仍執意結婚,聘金一毛沒少出,但女方嫁進門後,原PO媽媽跟嫂子之間,心裡已經因為此事有隔閡了,彼此態度冷淡。

     對此,網友看法兩極,有人覺得原PO媽媽有問題,「你媽這樣說,真的讓人覺得只重視小孩跟自己家人,也不想給女方更多保障,你媽有錯在先,會造成一輩子的心結是難免了。」也有人覺得女方有問題,「只為了30幾萬就狠心說拿就拿,那你哥跟媽媽以後的日子慘了。」

不要騙自己!在婚姻裡,你的家人其實不是我的家人

     進入婚姻的男人或女人,雖然表面上跟伴侶的親人號稱是一家人,但心裡都藏著一個秘密:「你的家人其實不是我的家人」,如果很難把另一半的家人當成自己的家人,真的是很罪惡的一件事嗎?

     去年出版書籍《我不要完美,只要完整》的藝人丁寧,在FB粉專上開啓了這個議題,曾有一位朋友問她:「我沒有辦法把他的家人當成我的家人一樣,我這樣是不是很不對。」

     她回答:「他的家人本來就不是妳的家人,很難馬上當自己家人看待,就算他的家人對妳很好,感情也是需要時間培養的吧,有多少感情就多少,不需要刻意吧。」(推薦閱讀:丁寧沒叫過馬修父母「爸媽」,婚姻裡尊重家人界線、歸納彼此責任,就不會有婆媳問題

聘金不是在買媳婦

    臺灣的習俗有分大、小聘兩種,聘金要準備多少,當然要依男方經濟財力而定,以中產階級的朋友來說,大聘有36萬、66萬,小聘就8或16萬,也有大聘擺到1百萬的。

  《我的不正經人生觀》作者黃益中在書中提及,他認為聘金實在是一個很歧視的制度,好像男方開一個價錢給女方父母親,他們對數字滿意、收了錢,就可以把女兒給「買」走,現在女方多不收大聘,他猜測可能也是基於這個道理。並表示自己結婚時,岳父、母連小聘都沒收,這點他心裡很認同,不是因為省下一筆錢,是因為自己知道他們的女兒在自己心中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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