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嬰遭母11樓丟下慘死,辯方主張適用「生母殺嬰罪」較低刑度,因母親孤立狀態下懷孕,身心失衡
台中市一名夏姓女子於去年11月在住處產下男嬰後,涉嫌將嬰兒自11樓窗戶拋下致死,全案目前已進入國民法官審理程序。夏女出庭時,對相關事實並不爭執,但否認構成一般殺人罪,辯護律師主張應改以《刑法》中的「生母殺嬰罪」論處,並爭取減刑與緩刑。案件預計將於6月17日再次開庭。
由於案件涉及新生兒死亡、未婚懷孕與產後心理狀態,也再次引發社會對孕產婦心理健康、隱性懷孕的討論。

圖:shutterstock
女子產後將男嬰自11樓拋下,嬰兒傷重不治
所謂「隱性懷孕」,是指女性因恐懼、否認、壓力或現實困境,長期不願正視自己懷孕的事實。有些人直到懷孕後期,甚至生產當下,才真正面對懷孕現實。心理師指出,這類個案常伴隨高度孤立感與情緒壓抑。當生產突然發生,而當事人又缺乏協助時,大腦可能陷入極度恐慌與解離狀態,進而做出難以理解的極端行為。
根據檢警調查,案發時間為2024年11月28日凌晨。夏女在台中住處內自行生產後,明知男嬰仍有生命跡象,卻以毛毯包裹嬰兒,隨後從11樓窗戶拋下。男嬰墜落至一樓花圃後,被發現時已重傷,因多重外傷與臟器損傷,最終宣告不治。
夏女與莊姓男子自2021年開始交往,兩人曾育有一名女兒,但雙方已於2024年3月分手。其後夏女發現月經遲來,直到同年10月才確認懷孕,並於11月發生本案,讓外界重新關注女性在孤立狀態下懷孕的心理危機。
辯方主張「生母殺嬰罪」,與一般殺人罪有何不同?
夏女對於「產子後將嬰兒拋下」等事實並無爭執,但否認自己構成一般殺人罪。辯方主張,夏女應適用《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規定,而非一般殺人罪。
根據現行法規,「生母殺嬰罪」是指婦女因甫生產後,受到生理與心理劇烈變化影響,在特定精神狀態下殺害嬰兒。由於法律考量產後女性可能處於極度身心失衡,因此刑責相較一般殺人罪明顯較輕。
一般殺人罪最重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生母殺嬰罪則屬較低刑度,法院也可能視情況給予減刑空間。而本案後續攻防焦點之一,也將落在夏女當時的心理與精神狀態,是否符合「甫生產致精神障礙或心神耗弱」等法律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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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產後極端行為,往往與孤立與心理崩潰有關
精神科醫師指出,極少數女性在懷孕與生產期間,可能出現嚴重心理危機,包括產前憂鬱、產後憂鬱,甚至產後精神病。尤其當女性處於關係破裂、經濟壓力、缺乏支持或隱瞞懷孕狀態時,心理負荷往往更高。
不過專家也強調,心理困境並不等於所有行為都能被合理化。法律仍需釐清當事人當時的辨識能力與行為責任,才能決定是否適用特殊減刑規定。
國民法官制度下,社會情感與法律判斷將同步被檢視
由於本案適用國民法官制度,未來審理過程中,不只法律構成要件,社會觀感與情感衝擊也可能成為重要因素。新生兒死亡案件向來容易引發強烈情緒反應,尤其受害者為毫無反抗能力的嬰兒時,社會普遍更難接受。
但另一方面,也有部分法律與心理專家認為,若案件背後涉及嚴重心理危機與產後精神狀態,社會也應理解孕產婦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而非只停留在情緒性譴責。
近年各國都逐漸重視產後心理照護,包括高風險孕婦追蹤、產後精神健康篩檢與危機介入,希望降低極端事件發生。台灣婦女團體也曾多次呼籲,社會對女性懷孕與育兒仍存在高度壓力與污名,許多女性在面對非預期懷孕時,往往缺乏求助資源與安全支持網絡。
這起震驚社會的案件,未來除了法律判決結果,也將再次考驗社會如何理解女性心理危機、母職壓力與生命保護之間複雜而沉重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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