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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跑操場100圈,台南8歲童邊跑邊哭肌肉拉傷,師稱是「開玩笑」,裁罰6萬元

台南一名國小體育代課教師要求8歲男童「跑一百圈」,導致孩子過度運動受傷,引發體罰爭議。教師辯稱只是玩笑,遭社會局裁罰6萬元並提起行政訴訟,法院認定其行為已逾合理管教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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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台南一名國小體育代課教師,因要求上課嬉鬧的周姓男童「跑一百圈」,最終導致孩子運動傷害,也讓自己面臨6萬元裁罰與行政訴訟敗訴的結果。這起案件不只是一樁體罰爭議,更再次凸顯校園權力關係中,教師語言的重量,遠超過成人世界的想像。

醫師診斷「過度運動導致雙下肢肌肉拉傷」

判決指出,事件發生於前年5月3日,地點為台南市安平區一所國小。當天陳姓體育代課老師首次帶該班上課,見周姓男童與同學嬉鬧,口頭要求周童「跑操場一百圈」,而另一名學生則被要求跑五圈。

當其他學生聚集在司令台聽課時,周童仍被要求獨自持續跑步。期間周童曾詢問「要跑幾圈」,陳仍回應「一百圈」。監視器畫面顯示,周童一邊跑一邊哭,至少跑了八圈半,直到同學出面提醒,老師才將孩子帶回。事後,周童經醫師診斷為「過度運動導致雙下肢肌肉拉傷」,隔天家長向學校反映,校方隨即通報校安事件,並啟動相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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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老師│體罰 
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教師辯解:不是處罰,是玩笑

面對台南市社會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6萬元,陳姓教師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主張裁罰違法。他強調,自己當天並非真正要求周童跑一百圈,而是以「開玩笑的口吻」對另一名學生說,並無處罰或體罰之意。

陳也表示,事發後第一時間已將周童帶回關心,並未放任不管,社會局認定與實際情況有嚴重出入,且裁罰前未充分給予其陳述意見機會,程序亦有瑕疵,因此請求撤銷原處分及訴願決定。

台南│老師│體罰
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

法院認定:權力不對等下,「玩笑」不是免責金牌

對此,台南市社會局指出,周童年僅8歲,體格瘦小、身心發展尚未成熟,對教師指令本就具有高度服從性。根據校方調查報告、學生證詞及教師本人陳述,可確認陳確實口頭說出「跑一百圈」,且在孩子已明顯吃力、同學提醒的情況下,仍回應「先不要管他」,顯已逸脫教師應有的注意義務。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亦採信監視器影像與相關證據,認定陳未顧慮兒童基於敬畏教師權威而不敢違抗指令的心理,也未評估孩子體能是否足以負荷。即使辯稱是玩笑之語,在實質效果上仍造成孩子持續跑步並受傷,已構成對身體權益的實質侵害,行為已逾越合理教育與管教手段,社會局裁罰並無違誤,且程序上亦已給予陳述意見機會,最終判決駁回其告訴,全案確定。

這起案件再次提醒,校園並非權力真空,而是高度不對等的場域。對教師而言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對孩子來說,卻可能是「不能不做」的命令。法律也清楚劃出紅線:是否構成體罰,不取決於教師主觀是否「開玩笑」,而在於客觀上是否造成兒童身心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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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yu
數位主編

育有一子一女的二寶媽,人生幸福的回憶都與孩子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