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長輩住長照機構,最高領12萬!衛福部補助首波12/31截止
家中若有長輩或失能者入住住宿式照顧機構,每月費用動輒2至3萬元,部分機構甚至高達6萬元,對多數家庭而言都是長期且沉重的經濟負擔。為減輕民眾壓力,衛福部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114年度補助金額最高可達12萬元。
目前第1階段申請期限即將於12月31日截止,符合資格的民眾若錯過此波,雖仍可於第2階段提出申請,但若未於最終期限115年3月1日前完成,將不予受理,等同白白放棄權益。

住宿式補助怎麼算?最高12萬元一次核發
本方案採「年度一次性定額補助」,金額依失能程度與實際入住天數核定。若同一年度內,實際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累計達180天以上,補助金額如下:
- 中、重度失能者(長照等級4級以上,或持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補助12萬元。
- 既有住民(未經評估或長照等級未達4級,且延續入住者):補助6萬元。
若年度內入住未滿180天,則改採逐月檢核,只要單月連續住滿該月1/2日曆天,即可按比例領取,每月可補助1萬元或5千元,並將各月金額加總計算。
誰能申請?資格與評估一次看懂
補助對象涵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的入住者。申請資格以「中、重度失能」為原則,即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
尚未完成長照評估者,可撥打1966長照專線,或向地方照管中心申請評估;若已持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則可直接比照長照等級4級以上資格,免再進行評估即可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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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點決定領多少
本補助分為兩階段申請:
第1階段:1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止
重要提醒:補助天數僅計算至「申請當日」,該年度剩餘天數將不再補助。若已確認入住滿180天,或住民已於年度內過世,務必在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以免損失權益。
第2階段:115年1月1日至3月1日止
若目前累計入住天數尚未達180天,建議等到第2階段再申請,才能將年底前的入住天數一併納入計算,避免少領。
需特別注意,一旦提出申請,申請日隔天起的當年度入住天數即不再補助,也不得累計至下一年度,因此選擇在「滿180天」或「年底」申請,最為划算。
不可重複領取,若有以下補助須擇一
衛福部也提醒,若住民於同一年度已領取下列性質相同或相近的政府補助,將不得重複申請本方案,包括:
- 身心障礙者日間或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
- 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
- 兒少機構公費安置且家長未付費者。
- 榮民之家安養或養護床公費使用者。
- 其他性質相同之補助或津貼。
第1階段截止日已迫在眉睫,家屬應儘速確認入住天數與文件是否齊全,向機構所在地縣市政府提出申請,以確保補助權益不被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