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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立委推動「勞基法」修法草案,女性產假八周延長至十二周,你贊成嗎?

藍營立委提案將產假由8週延長至12至14週,支持者認為有助媽媽休養與育兒,並與國際接軌;反對者指出,多國產假具彈性,台灣若延長為強制性恐限縮女性選擇、加劇職場歧視。托盟主張推動彈性育嬰假並增加男性有薪產假,分擔照顧責任。勞動部估算延長4週企業成本增29億元,政策需兼顧少子化、性別平權與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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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少子化與職場媽媽壓力,多位藍營立委提案修法,主張將《勞基法》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甚至14週,期望提供更友善的育兒環境,並與國際接軌。全教總等團體支持,認為產後休養與母乳哺育對媽媽與寶寶健康都有益處,延長產假符合國際勞工組織母性保護公約至少14週的標準。

勞基法│產假

支持者:恢復元氣與育兒照顧更周全

家長團體指出,產假是女性身心恢復與新生兒照護的重要保障,非伴侶可完全取代;若不強制休假,部分雇主可能要求員工迅速復工,造成健康與親子關係的損害。

反對者:誤解國際趨勢、恐限縮女性選擇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與婦女新知基金會則反對單純延長產假,認為多數國家產假雖長,但僅部分為強制,其餘為可分段、彈性使用的「育嬰假」。在台灣若延長為強制性,可能使女性長期與職場脫節,加劇雇主對女性勞工的隱性歧視。

勞基法│產假

延伸閱讀:請育嬰假就「被辭職」?找工作面試先問這6題:檢視公司是否真的是「性別友善職場」

其他國家的產假幾天?

各國產假制度差異很大,影響到媽媽的身心健康、職場重返率與家庭經濟穩定度。以下整理部分國家產假規定:

  • 日本:產前 6 週、產後 8 週為帶薪休假(工資約三分之二由社會保險給付),之後可申請育兒假至孩子滿 1 歲(特殊情況可延至 2 歲)。

  • 韓國:產假 90 天(工資全額由雇主與政府分擔),另可申請育兒假 1 年(前 3 個月領工資的 80%,上限有規定)。

  • 台灣:產假 8 週(薪資由勞保及雇主依規分擔),育嬰留職停薪最長 2 年,可申請育嬰津貼(前 6 個月為投保薪資的 80%)。

  • 瑞典:父母合計可享 480 天帶薪育兒假,其中 390 天約為工資的 80%,其餘為固定補助,父母雙方必須各自使用至少 90 天,鼓勵性別平等。

  • 挪威:可選 49 週(全薪)或 59 週(80% 薪資)的育嬰假,且父親必須休至少 15 週。

  • 英國:法定產假 52 週,前 6 週為工資的 90%,之後 33 週為固定補助,其餘為無薪。

  • 美國:沒有全國統一的帶薪產假,僅有《家庭與醫療假法案》(FMLA)保障符合條件的員工可休 12 週無薪假,部分州(如加州、紐約)提供部分帶薪育兒假。

  • 加拿大:產假 15 週(55% 薪資補助),加上可選擇標準育兒假 35 週(55% 薪資)或延長 61 週(33% 薪資)。

以西班牙為例,16週產假中,僅6週為強制性且連續,剩餘10週可在孩子一歲前分段使用。托盟建議,應優先推動彈性育嬰假、增加男性(伴侶)強制有薪產假,以分擔照顧責任並保障女性就業。

勞基法│產假

勞動部估算,若產假延長4週,企業一年將增加約29億元的人事成本。各界呼籲,相關政策應同時考量少子化、職場公平與企業負擔,尋求平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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