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罷免投票誰能放假?加班有加班費嗎?勞動部一次說清楚
中選會昨(20日)公告首波罷免案的連署審查結果,共有25案確定成立,範圍涵蓋24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以及目前因涉貪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這些罷免投票案預計將於7月26日舉行,引發不少上班族關心:如果投票當天需要上班,是否能申請放假?若仍需出勤,是否有加班費可領?
罷免投票案於7月26日舉行,當天放假嗎?
勞動部做出回應,明確指出——凡是「具有該選區罷免投票權」且「當天原本需出勤」的勞工,依法應享有1日放假權利。若雇主仍要求勞工當日出勤,必須給予加班費,且不得妨礙勞工行使投票權。換言之,雇主必須尊重勞工在政治參與上的基本權利。
勞動部特別強調,這次罷免案並非全國性投票,因此放假的對象僅限於「具有投票權的選民」;其他選區不舉行罷免的民眾,當天仍照常上班,不適用放假規定。另外,若原本是例假或休息日,則不另補假或補薪。
延伸閱讀:勞動部修法!雙親皆已領取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可再各自額外申領1個月津貼,估2.1萬人受惠
雇主希望出勤,需給予加班工資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投票日為「應放假日」,勞動部也早已公告確認這項原則。所謂的「放假1日」,是指從當日凌晨0時起至晚上12時止的24小時內。如果雇主經過勞工同意,仍希望其出勤,則需給予加班工資,並確保勞工能抽空完成投票義務。
舉例來說,若原本雙方約定工作8小時,而勞工當天請假2小時投票,剩餘6小時仍完成工作,雇主應以加班費方式支付這6小時的工資。此外,因選舉投票日具有「法定公民義務」性質,其法定假與一般國定假日不同,不能以輪休或對調方式處理。
這項規定不僅保障勞工的公民權利,也是對選舉制度正當性的一種支持與維護。提醒有投票權的勞工及其雇主,應事先協調當日出勤安排,避免違法或產生勞資爭議。
誰可以投罷免票
須符合以下4項投票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年滿20歲(2005年7月26日前出生)
3. 未受監護宣告
4. 在有罷免案的選區設籍並以投票前一日起算住滿4個月者。
幾點開始投票?最晚投到幾點?
罷免案投票時間自投票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有投票資格民眾最晚下午4時應進入投票所內與現場選務人員確認身分。若有需要,6歲以下孩童可一同進入投票所。
投票地點怎麼查?
民眾可在投票通知單上找到投票所地點,或至內政部戶政司網頁輸入身分證字號及出生年月日,以及中選會網頁輸入戶籍地址,即可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