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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太太控訴房子被前夫和女友佔據。離婚夫妻房產糾紛多,買房登記時最好這麼做

從理科太太的聲明來看,她主張房子是她購買,如今卻被前夫霸佔。針對房產起的糾紛,是許多夫妻選擇離婚時必須面對的難題。夫妻購買房子應該登記在誰名下,有時也會讓兩人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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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r理科太太在2021年12月和老公John結束婚姻,雙方交惡必須打離婚訴訟。理科太太因為把將John病史及用藥資料提供給法院,被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昨(26)日出庭時強調沒有要認罪,激動向在場媒體表示,對方在離婚後還盜用她的錢。

今(27)日,理科太太在在臉書發出長文,公開John在他們還存在夫妻關係時,就跟女網友聊sex。並指出美國房子是由她所購買,卻被John與女友佔用,時間超過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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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太太:過去有苦說不出,會想嘔吐

理科太太說她過去沒有足夠的精神把種種細節說出來,因為光要在家人朋友面前表現得不讓大家擔心,已經耗費她多數的精力。甚至因為太深入的聊,會有當場嘔吐的身體反應。

如今把這些是公開說清楚,是因為她明白了在關係中沒有任何一方需要當那個「有苦不能言」的人。

理科太太想告訴女性們,踏入婚姻這段旅程時,不管愛的多深,一定要好好的防範於未然。她說:「我從沒有想過自己會經歷這些,你也許也會跟我一樣,覺得根本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情,因為當時的我們是如此相愛。」

 

從理科太太離婚,看房產糾紛

針對房產起的糾紛,是許多夫妻選擇離婚時必須面對的難題。其實,夫妻購買房子應該登記在誰名下,有時也會讓兩人陷入僵局。

買房子到底要登記在誰的名下,夫妻雙方各自協調好即可,以下是根據平面媒體報導,專業的地政人士給出的建議整理,大家不妨也可以思考一下其中的利弊,選取一個對雙方都有益的選項。

.共同登記

選用共同登記制,未來若離婚,雙方在有共識的前提下,可以「協議分割」、「變價拍賣」,或是「互買」這3種選擇。

不過如果離婚離的不是很愉快,則可能遇到有一方要賣但另一方不想賣的情況,若此就必須花費時間金錢,尋求法律解決。

再說,若夫妻買房時又都屬於「首購族」,用「共同登記」就是將兩個人的首購資格都用掉,未來若想買第兩間房子,除非現有的房子先賣掉,否則就不適用首購較低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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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多寡,立合約寫出比例

在台灣,地政士眼中最理想的夫妻購屋方式,還是看誰出錢就登記誰的名字,像理科太太的聲明中,就強調房子100%是她出資。

而如果是共同出資,則建議可以另外立一份合約,寫明出資的比例,日後如果離婚,可依比例處分房產。若有換屋打算,也有首購資格,以及土增稅自用住宅用地的優惠稅率可使用。

許多人在夫妻感情很好的時候,對於房產和金錢都不計較,但卻在情感破裂後無法算清,導致因為不甘願,所以必須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就像理科太太所說,當時是如此相愛,從沒有想過自己會經歷這些。她希望和她碰到類似事件的人,能因為她的公開說明,得到一點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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