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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還是朋友 ?!雖然結束婚姻關係,我們仍是「孩子的父母」,是友善父母的合作關係

我們的單親家庭:孩子的爸、孩子、孩子的媽。即使夫妻解除婚姻關係,但我們依然是孩子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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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四年,我和前夫其實一直維持友善關係,我們可以一起帶小孩去露營,一起幫小孩慶生,一起跟彼此都認識的朋友出去吃飯、騎腳踏車,雖然結束婚姻關係,但我們仍是「孩子的父母」關係,你說是像家人一樣嗎?我個人覺得不太像,畢竟兩人住的城市不同,平時也互不打擾對方的生活圈,但我們的確是女兒的家人。

​關係這麼好,幹嘛不復合?

單親|離婚

每次一家三口去露營,認識新朋友稱我前夫為「你老公!」,我都會糾正:「其實他是我前夫啦,我們離婚了。」

接著就是朋友的驚訝與小尷尬:「你們....真的嗎?...對不起我看不出來你們離婚耶...」

我點點頭,「離婚三年多了。」

「你們還可以一起露營,感覺關係不錯啊,有想過復合嗎?」

我搖搖頭微笑答:「不了,現在這樣就很好。」

曾經我爸媽也不能諒解,為何我可以接受跟他住在一個帳篷裡,卻無法接受住在同個屋簷下。

「既然你現在可以跟他關係不錯,為什麼不能繼續在一起,夫妻倆忍著忍著就過了呀~」長輩如是說。

面對無法理解的人,我也不願多做解釋,因為婚姻、家庭本就是我個人的事情,不需要跟誰交代什麼。

他們不懂的是,現在的關係不錯,正是因為「沒有婚姻關係」。

因為這個空間,讓我們兩人都有自在的餘裕。

離婚沒有不傷的

他們看見現在的和樂融融,那都是一段時間之後的轉化,當初從夫妻走到離婚,誰能不傷呀?我受傷,他也受傷,我們的激烈爭吵讓孩子也受傷,三個人都痛苦的生活,最後走向離婚收場。

特別是在離婚談判的那段時間,會對彼此很失望,很多情份在協商離婚的那陣子都磨光了,怎麼可能不恨不傷?只是都要掰了,就是各退一步求得自由,從此你是你,我是我,我們是孩子的父母,僅此而已。

夫妻的感情,真的掰了。延續的是,友善父母的合作關係。

​不做夫妻,海闊天空

離婚|單親

當我們在「老公老婆」的位置時,對另一半有太多的期待,也有太多的失落。在家裡很難不比較,比較誰做的家事多、誰照顧孩子的時間多、誰賺的錢多...等,開始計較公平,然後雙方都覺得自己付出比較多,很委屈。

​離婚後會有一段維持數個月的陣痛期,因為一時間還無法把對前夫的期待(要求)收回來,但是半年一年之後,對方已經完全脫離我的生活圈,我們彼此就像生疏的朋友一樣,兩人關係反而比較客氣。

不做夫妻之後,誰也不欠誰,你願意幫忙協助,我很感謝。沒有理所當然的要求,也不能理直氣壯的責難。

「夫妻」的名分,有時候真的會從心理層面影響很多事情,我看過一些老年夫妻,在小孩成家立業之後,反正孩子大了無罣礙,他們會選擇在晚年離婚。即使雙方還是住在一起,但從夫妻變成室友之後,爺爺無法再頤指氣使地使喚奶奶煮飯,也無法干涉奶奶要去哪裡的自由。

「今天我高興就幫你煮晚餐,我要去外面學跳舞,你就自己想辦法搞定,請記得我不是你老婆了。」奶奶說。

原本經常責怪老婆的爺爺,面對已經離婚的另一半,也只能收斂脾氣,客氣地對待奶奶。明明兩人仍生活在一起,可是關係上變得更平等,雙方的互動其實是更好的。

對於某些人來說,不做夫妻反而才能海闊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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