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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案兇嫌逃死刑!面對漸增無差別殺人犯,期許政府加強社會安全網外,爸媽可教孩子10件事

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小燈泡案件兇嫌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小燈泡媽媽 王婉諭對此判決結果表示:「不符期望,感到遺憾!」她希望,在悲憤之外,未來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成長。



小燈泡案件最高法院宣判無期徒刑定讞

3歲女童小燈泡,2016年3月28日於台北市內湖區,遭持刀的王景玉從後方猛砍頸部當場死亡,王景玉在犯案後表示,「感覺小燈泡跟自己一樣也是四川人,所以只要殺了他出獄之後就會有四川女人替他生小孩,所以必須殺了他。」引起相當大的社會輿論。

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小燈泡案件兇嫌王景玉無期徒刑定讞。小燈泡媽媽、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與丈夫劉大經獲悉小燈泡案件定讞的消息,幾點回應如下:

一、 判決結果不符期望,令我們感到遺憾。

二、 我們在原二審與更一審皆對量刑表達相同意見,這是訴訟程序必要的一部分,每次的表態都是試煉著我們如何對待人生的不幸、對犯行的仇恨,坦白說:每一步都很艱難。請體諒我們的悲憤。

三、 既然司法做了決定,我們希望司法單位能夠正視犯人的處遇,達到真正的矯正效果,不該由全民承擔再犯風險。

四、 在悲憤之外,我們會致力於改善犯罪被害人與家屬的困境,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讓弱勢有所依靠,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平安成長。

五、 感謝一路以來社會大眾對本案的關切與對家屬的支持,我們把悲傷留給自己,寄希望與改革於未來。

六、 也請大家把對我們個案的關心,轉化成對社會的改革力量。

王婉諭立委曾在小燈泡案件的更一審結辯後,做出以下的庭外陳述:

小燈泡的案件發生至今,家人的心痛仍無法平息,巨大的傷痛留下無法抹滅的傷痕,如同我們永遠忘不了小燈泡,悲傷在此生已不可能復原。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只能是與這一個永恆的傷害共存、與悲傷一起生活……我要其他的孩子不再遭受同樣的噩運……我認為只有一件事情可以表彰我們對於燈泡性命的重視。那就是,讓燈泡成為因無差別殺人而受害的最後一個孩子。
 
身為母親,小燈泡讓我更勇敢,去走完他來不及參與的人生,身為一個參政的公民,我有義務不讓小燈泡白白犧牲,我們必須要求政府以及社會中任何相關單位及環節,確實檢視是否曾經有任何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

王婉諭立委希望小燈泡的生命,可以換來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社會安全網的真正建立。這樣才能讓小燈泡永遠活在我們每個人心中。(推薦文章:遇到這些狀況,我該教孩子怎麼做?


面對危險未知陌生人,爸媽可教孩子10件事

Pattie Fitzgerald是「Safely Ever After」的創始人,有著豐富的幼兒教育經驗,也是一個普通的媽媽。也許是因為媽媽的身分,她特別懂得父母對於兒童安全的焦慮和擔心,已經為推廣兒童安全教育貢獻了十多年的時間和精力。

安全教育最大的作用是防患於未然,通過日常點滴的滲透,讓孩子對危險保持警惕。Pattie提出的兒童安全十大準則,簡單、明瞭、有效,它教給孩子很多實用的安全策略的同時,又不會加劇孩子的恐慌:

1. 我的身體我做主!
I AM THE BOSS OF MY BODY!
這也是我們在兒童性教育中一直提倡的,任何形式的身體接觸(擁抱、撫摸、親吻),只要你覺得不舒服,就可以並且必須叫停,你的身體你做主!

2. 我知道我的名字、住址,家裡的電話和父母的名字。
I know my NAME, ADDRESS, & PHONE NUMBER, and my parents' names too.
在孩子會說話之後,家長就要慢慢地把這些關鍵訊息教給他,緊急時刻真的能救命!

3. 安全的大人從來不向孩子求助!
Safe Grownups Don't Ask Kids for Help!!
安全的大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從來不向孩子求助,他們會向其他成年人求助,狡猾的大人才騙孩子幫忙。

4. 我不跟陌生人走,不吃陌生人的東西。
I never go ANYWHERE or take ANYTHING from someone I don't know.
教會孩子拒絕危險的行為,比教他識別危險的人更容易一些。

5. 無論做什麼都要先得到家長或者老師的許可。
I must “CHECK FIRST” with my safe-smarts grownup for permission.
告訴孩子:如果有人邀請你出去玩,或者換衣服,或者坐他的車,你要先得到父母的同意。

6. 泳衣覆蓋的地方是我的隱私。
Everybody's bathing suit areas are PRIVATE.
最簡單易懂的保護自己身體的原則就是:泳衣覆蓋的地方不可以給別人碰。

7. 我不用總是有禮貌。
I don't have to be POLITE, if someone makes me feel scared or uncomfortable.
讓孩子知道:如果有人讓我感到害怕、不適,我不需要很有禮貌。所有教育的第一原則都是,保證自己的安全。如果孩子被欺負、被侵犯,當然不需要保持禮貌,而應該大聲求救,積極躲開,勇敢反抗。

8. 我不保守壞人的秘密。
I don't keep SECRETS… especially if they make me feel scared or uneasy.
在日常的安全教育中,一定要告訴孩子,我們當然可以保守朋友的秘密,但如果有的秘密讓你覺得不舒服、很痛苦,一定要告訴父母,我們一起面對。

9. 在公眾場所跟父母走散,我會站在原地大喊,或者尋求幫助。
If I ever get LOST in a public place, I can FREEZE & YELL or go to a Mom with Kids and ask for help.
沒有人希望孩子走失,所以我們會買防走失包、防走失繩,還有各種兒童定位裝備,但是事先的約定也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在走散的當下,如果兩人都慌亂盲目地到處找,就更容易互相找不到。除了站在原地不要動,還可以教孩子向合適的人求助。

10. 我會時刻聽從來自內心的警告。
I will always pay attention to my Special Inner Voice, especially if I get an “uh-oh” feeling.
對於孩子內心對危險的直覺(“uh-oh” feeling)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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