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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成長過程常見的肢體異常

從得知懷孕後的那刻起,胎兒健康生長就成了孕媽咪最在意的事,但胎兒在母體內生長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可診斷或無法預期的肢體疾病,若提早了解胎兒肢體成長的問題,避免對胎兒不利的習慣,就能讓胎兒健康且順利的誕生。

胎兒肢體成長過程

臨床上,若以懷孕週數來看胎兒成長,是以孕媽咪最後一次的經期來計算。胎兒的心臟、心血管與中樞神經系統,是最早發育的部位,待神經系統發展後,肢體才會慢慢生長,身體的主要器官是在6至10週形成,所以6至10週是最容易受到外界影響而造成畸胎的時間點:

胎兒成長過程常見的肢體異常

胎兒肢體檢測

目前對於胎兒肢體的檢測,是以超音波為主。若牽涉到胎兒的大小及骨骼問題,大部分也都是以超音波來檢測,但是偵測率並非百分之百,尤其是胎兒指端的異常,如手指及腳趾,因為都是屬於末梢部位,胎兒時常是握著拳頭的狀態,也容易被其他身體部位擋住,所以能夠觀察到的大概就是骨骼的部分,但也要在檢測時,胎兒的手掌是剛好張開的狀態下才能看得清楚。

亞東紀念醫院婦產部彭福祥專任主治醫師提到,一般情況下,胎兒併指問題或指間有無正常的蹼,通常比較難檢查出來,但若是多指症就比較可能觀察到。另外,如果孕媽咪的體重較重、脂肪層較厚,超音波的穿透力比較差,就會更難偵測,或是羊水少時,也比較難觀察。至於非末梢的部位,如手掌、手肘,就比較能看出是否異常。而檢查胎兒肢體與檢測條件有很大的關係,如羊水的多寡、胎兒的姿勢和週數,若到很大的週數才檢查,會因為羊水較少或被身體其他部位擋住,導致檢測的敏感度較低。

常見的肢體異常

胎兒常見的肢體異常,可分為缺損及畸形,而異常的部位,可能為單側、雙側,有時候是四肢都出現異常。

缺損:可能是整個肢體或某部分肢體缺損,如手肘以下沒有生長出來,或手腕以下未發育,類似小叮噹手等,有些則是下肢的大腿、小腿生長不全。

畸形:肢體畸形的胎兒,常見的狀況為末梢手掌、腳掌、腳趾、手指的異常,可能出現多指、少指、併指的症狀,併指的情形如螯狀指、螯狀足,是大拇指、食指合併;中指、無名指、小指合併一起,如同螃蟹的大螯般,而此類的畸形在超音波觀察下有時能發現。肢體過長、過短,如侏儒症、大理石寶寶、玻璃娃娃等,有骨折、骨骼碎裂或缺少骨頭等,也是常見的肢體畸形症狀。

胎兒成長過程常見的肢體異常

導致胎兒肢體異常的原因

藥物干擾 

胚胎在發育時,受到藥物的干擾,也容易造成胎兒異常,例如以前曾用來治療孕吐所吃的沙利度胺(Thalidomide),這是一種精神科的藥物,後來研究發現,孕媽咪服用會造成胎兒的肢體缺損,這是比較明顯因服用而使胎兒肢體缺損的藥物,但懷孕期間,服用任何藥物之前,一定要經過醫師指示才行。

病毒感染 

在懷孕期間,容易造成胎兒肢體異常的感染中,較有名的病毒感染為水痘,在懷孕12週以前,若孕媽咪有水痘感染,容易造成胎兒肢體萎縮、神經缺損,寶寶出生後,四肢較無力,皮膚上也有留下閃電型疤痕的可能。

羊膜瓣症候群

在很早期胚胎發育時,若有一些破水現象,可能會在癒合後形成拉扯羊膜瓣的情形,在超音波檢查時,可以看到這些沾黏的地方,一旦沾黏到胎兒的肢體上,就會造成程度不等的缺損。

絨毛膜穿刺

彭福祥醫師提到,大約20年前,因為技術及臨床案例不足,所以容易太早讓孕媽咪做絨毛膜穿刺,導致胎兒容易有海豹肢的後遺症,原因是在絨毛膜穿刺的過程中,造成供應四肢的血管受到影響,導致四肢發育異常,而海豹肢的症狀如手肘、手腕以下消失且只侷限於四肢。後來研究發現,大約在10週以前做絨毛膜穿刺,出現海豹肢的機率較高,所以醫師會在懷孕10週以後,才幫孕媽咪做絨毛膜穿刺,但由於絨毛膜穿刺較易導致流產,因此這項檢查已經很少在進行了。

全身性疾病

胎兒肢體異常中,與基因有關的全身性症狀,如侏儒症,會有四肢短小的情況,玻璃娃娃則是本身骨頭發育異常,而這種情況不單只是影響到四肢,也可能引發其他系統疾病,包含肋骨、頭骨都可能會有影響,也常常合併有心臟、腎臟方面的問題或兔唇、心手症候群等合併症狀。

胎內姿勢問題

胎內姿勢問題是屬於物理性的,包含胎位不正或羊水過少,都容易造成肢體變形。在產前比較能觀察到的是杵狀足,因為在超音波下,只能觀察到胎兒的骨骼,所以很多異常是在產後才會發現。而胎兒的姿勢問題比較不好診斷,如胎兒在母體內受到壓迫,有時發生杵狀足或馬蹄內翻足,此類胎兒大多在出生後會慢慢恢復。 

但引發杵狀足的原因很多,不只是胎內壓迫,有時候是因為肌肉張力問題、關節異常等,所以在寶寶出生後,就需要檢查並找出原因及評估治療,有些情況可能要以打石膏來改善,若情況嚴重,就需要開刀矯正。 

胎兒成長過程常見的肢體異常

肢體異常的預防

對於胎兒肢體異常的預防,必須看造成異常的成因,若是基因問題,出現異常的部位,可能不只在手指或其他肢體,也會牽涉到各個器官,除非已經確認某個基因有缺陷,才能在下一胎時預防,但還是要看基因是否有遺傳傾向,因為有很多情況是只能檢測較難預防。

大部分的肢體缺損情形,很少會在第二胎時又發生在同個部位,有時候是因為第一胎受到環境的影響、基因突變等,大多是屬於單一偶發性的,所以再發性的比例較低,除非是已知某種肢體異常,是因為體內其中一個基因的缺陷所導致,才有辦法在產前做胚胎著床前基因診斷(PGD)。也有很多情形是父母皆正常,但隱性基因內有缺陷,所以才在胎兒身上顯現出來,而常見的已知特定基因問題,如骨質石化症(大理石寶寶)、侏儒症等,就容易有全身性的異常。

依程度採取不同治療

胎兒的肢體發展,大約在10週時發育,11至12週才能看得到肢體,也很難在母體中治療,通常會與孕媽咪溝通胎兒預後的情形,包含出生後能否復健、矯正、開刀等。彭福祥醫師提醒,並非有肢體異常就需要終止妊娠,以目前的醫療技術,很多情況是可以開刀治療的,例如杵狀指、內翻足等,會依程度而有不同治療。

其實在社會上也有不少手掌、手指的畸形或缺指等症狀的案例,如《五體不滿足》的作者乙武洋匡,即使沒有正常的四肢,還是能在社會生存,也有一番成就,所以就算有肢體的異常,在寶寶出生後,還是可以透過各種資源,如小兒骨科、復健科等,讓父母了解這類案例的輔助方式,如義肢就能取代缺損的肢體異常。

若胎兒肢體異常,是否該終止妊娠?

胎兒成長過程常見的肢體異常

通常胎兒有肢體異常,智力方面大多是正常的,畢竟這是一條寶貴的生命,所以醫師會給予預後的資訊、如何照護寶寶,或提供實際案例及病友團體的支持。至於需不需要終止妊娠,還是必須經過深入討論後再做決定。目前台灣的法定終止妊娠時間為24週以前,但若是致死性的侏儒症、骨骼發育異常、嚴重的玻璃娃娃等,容易合併多發性的異常,可能也有水腦、心臟、腎臟及其他內臟問題,很多時候是胎兒無法繼續存活,而這種狀況就會在評估後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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