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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新聞】醫美糾紛爭議多.預付費用排第一

春節年假即將到來,許多愛美人士趕在過年之前做微整形,希望回老家,除夕團圓飯、參加同學會時,可以不顯老,成為眾人矚目的焦點,不過,台北市衛生局提醒,在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多想想、多問問、多看看,要注意「六要三不」,保障自身權益。

圖說:不要相信「全國第一」、「全球獨創」等誇大用語。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顯示,每一年受理民眾醫療相關陳情案件約一千件,其中一成三與美容醫學相關,當中近六成購買醫美療程而衍生的費用爭議案件,其中問題費用最高的個案,超過二十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科長何叔安表示,整形、微整形等醫美療程,均屬於醫療行為,而不是一般購買商品消費行為,因此,「不滿意退費」的一般商品消費行為,並不適用於醫療行為。

何叔安強調,在做醫美時,就診程序與一般就醫流程相同,應由醫師親自診察後,由醫事人員執行療程,如果由諮詢師或美容師解說療程,就不符合醫療程序。 

何叔安提醒,醫療行為是不可以、也不必欲付醫療費用,但醫美糾紛中,最常見的是,在美容師的鼓吹下,民眾購買了數萬元,甚至一二十萬的療程,再轉給醫美診所,沒想到美容公司或診所倒閉,拿不回預付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103年2月26日起,衛生福利部規定醫師對未滿18歲的青少年,不得施作非醫療必要之美容手術項目,如眼部整形、鼻部整形、植髮、抽脂、削骨、臉部削骨、顱顏重整、拉皮、胸部整形(縮乳及隆乳)等。

如何確保就醫權益?何叔安提出「六要三不」原則「六要」重點如下:

 1.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

3.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

4.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

5.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 

6.要求開立收據。

「三不」則是: 

1.不要相信「全國第一」、「全球獨創」等誇大用語。

2.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 。

3.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