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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爭吵的藝術

(2021.07更新)走進婚姻後,愛情變得不簡單,不單兩人的事變成兩個家庭的事,婚後的愛情也須考慮柴米油鹽醬醋茶與育兒大小事,若想夫妻間的爭吵對關係具有正面意義,就必須確實的在爭吵後對關係進行修復,並修正每次的溝通方式。

有意義的爭吵

有意義的溝通來自於雙方對彼此想法的理解,並能進一步對討論的話題達成共識。當爭吵發生,通常包含情緒的表現,在情緒中,說出口的話不好聽、真正想表達的話通常也很難讓對方聽進去,因此,若要讓爭吵具有正面意義,事後的反省與修復不可少,建議夫妻可參考下列做法: 

  1. 事後檢討:爭吵後,若怒氣已平息,試著回憶這場爭吵中,自己陷入情緒的程度有多少?情緒性的言語有哪些?我正確表達了我想說的話了嗎?我的情緒性表達是不是已經傷害了對方?在這個反省過程中,很仰賴當事者自我覺察的能力,透過覺察這些問句,可歸納出爭吵後的修復須有哪些修正,也有助於在下一次的爭吵中有所改進。
  2. 關係修復:待雙方的情緒緩和下來後,以雙方習慣的方式或非語言的方式和好,把反省過程中釐清的問題與話語重新表達、對傷害性的語言道歉或修正,再進一步嘗試取得有共識的結論。朱靜怡心理師認為,在這過程中,表達出自己的真正心意非常重要,有助於讓夫妻雙方彼此了解,並有助於修正下一次雙方的溝通方式。
  3. 具體的協議:爭吵過後,不要避諱不談,避諱不談只是埋下下一次為相同理由爭吵的引線,爭吵並修復關係後,嘗試在對的心情與時機下,針對話題在雙方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做出具體的協議,讓爭吵的結果有意義。
  4. 選對時機:想討論事情時,在對的時機坐下來談,面對面、看著彼此的眼睛討論,如此可避免一方分心在其他事物、不夠專心投入討論時,引起另一方憤怒的情緒,也不會讓討論的話題被其他事物中斷或干擾。或是將想討論的事情延後到雙方心情較好或較空閒的時候提出,可避免降低嚴重爭吵的機會。
  5. 不追求輸贏:夫妻之間對任何事情的討論或爭吵,目的都是為了取得共識,不是強求「你一定要認同我」,例如:媽媽想讓孩子念公立學校,爸爸想讓孩子念私立學校,在討論後,爸爸願意退讓,並說:「好吧,都讓你決定。」此時即算達成共識,但若媽媽執著於不要爸爸退讓的接受建議,而要爸爸心悅誠服地接受自己觀點並同意,那就是在爭輸贏。家庭中有許多事情必須只能有一個決定時,若無法有具體協議,退讓也是達成共識的方法之一,不須強求對方一定要認同自己,但對於退讓,也必須禮尚往來,有時你退讓,有時我退讓,每次的爭吵或討論,都應以追求達成共識為最終目的。
  6. 不爭取道歉:對某些人來說,道歉難以啟齒,朱靜怡心理師提醒,如果爭吵後,非要對方道歉才肯原諒,其實也是爭輸贏的表現,爭輸贏無異於感情修復,讓對方以他熟悉自在的方式表達和好的意願,更有助於感情修復後,修正爭吵的對立點、讓討論取得共識。

避免複製父母的爭吵

臨床上,夫妻之間的爭吵很容易複製原生家庭的爭吵模式,即便當事者對於長年經驗過的爸媽爭吵模式不喜歡,但因為多年經歷相同的爭吵場景,很容易不自覺將相同的爭吵模式複製於婚姻中,或是直接複製父母之間的相處模式,因此,若想讓日後的爭吵模式持續修正或進一步成為良好溝通,建議夫妻雙方可自我檢視,在每一次的爭吵後,對比當年經歷的爭吵回憶,回憶當年在原生家庭經驗父母爭吵的感受與警惕不願重複的結果,再從中取得經驗去修正目前與另一半的爭吵方式,有利於在覺察中,修復夫妻關係與促成良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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