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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集乳室親善場所的了解

這幾年,從中央政府到民間單位,皆大力推行哺餵母乳政策。同時,不少公共場所也主動設置合格的哺(集)乳室,媽媽們只要循著標誌尋找或詢問服務人員,即可在專屬空間內安心哺乳。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長期輔導各縣市在公共場所與工作場所設置哺(集)乳室,主要是位於較大型的車站、百貨公司及政府機關。哺集乳室標誌中文名稱大多為「哺乳室」或「哺集乳室」,英文名稱則是「Breastfeeding Room」。
 

公共場所哺(集)乳室

根據100年5月1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哺(集)乳室設置及管理標準》,相關規定如下:
‧第2條
設置哺(集)乳室之位置,應有明顯區隔之空間,除專供哺(集)乳外,
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第3條
哺(集)乳室應具下列基本設備:
一、靠背椅。
二、有蓋垃圾桶。
三、電源設備。
四、可由內部上鎖之門。
五、緊急求救鈴或其他求救設施。
六、洗手設施。
‧第4條
哺(集)乳室之管理、維護或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至少清潔維護一次,並作成紀錄。
二、定期檢查各項基本設備之可用性,並作成紀錄。
三、維持使用之隱密性及有安全保護措施。
四、光線充足。
五、維持良好有效之通風。
六、以無償方式提供使用。
七、使用者應遵守哺(集)乳室之使用規範。
前項哺(集)乳室之管理、維護,應指定專人負責。
 

全國哺集乳室將達3,000處

母乳是寶寶最天然的食物,為支持母乳哺育,營造友善職場哺乳環境,國民健康署積極推動法定外自願設置哺集乳室之場所,如各級學校、醫療院所、及企業職場等已有781處。若再加上依《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應設置哺集乳室之特定公營場所、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交會轉乘站、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等2,135處,全國目前已有2,916處。(截至新聞稿發布日105年3月30日)
 

臺鐵與高鐵列車皆設有哺集乳室

此外,為提供哺乳媽媽外出更多的方便與選擇,臺鐵行駛中對號列車也已全面設有哺集乳室(102年12月起陸續增設),高鐵列車也將在105年12月全面設置完成。
為提供男性友善育嬰環境,國民健康署也鼓勵業者廣設「友善育嬰室」,協助營造持續哺育親善環境,促進員工兼顧工作與哺育子女責任。
網路購票可點選哺集乳室列車
目前普悠瑪和EMU1200型自強號,在第7節車廂,都已經設有專用哺集乳室。另外,為方便民眾辨識,臺鐵網路購票系統在各列車時刻表的備註欄中,已經將國民健康署設計的哺集乳室圖像(媽媽抱著嬰兒的桃紅色圖案),標註在設有哺(集)乳室的列車時刻表,以利有需要的乘客進行訂票。
 

公共場所設置哺(集)乳室規定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第5條,列有哺(集)乳室的設置相關規定。
下列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供民眾使用,並有明顯標示:
一、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之場所總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之政府機關(構)。
二、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之公營事業。
三、服務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之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
四、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公司及零售式量販店。
五、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
前項公共場所如有不適合設置哺(集)乳室之正當理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不設置之。
第1項哺(集)乳室之基本設備、安全、採光、通風及管理、維護或使用等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歡迎哺乳」實施標準

台灣母乳協會祕書長高宜伶表示,希望支持哺乳的營業場所或公司企業,能夠在入口處明顯標示出「歡迎哺乳」Logo,讓媽媽知道「這個地方支持媽媽哺乳」。而「歡迎哺乳」,並不是歡迎媽媽到哺乳室哺乳,而是可使用公共空間,營造哺乳親善環境。
因此,參照國外的做法(美國、澳洲、北愛爾蘭等),台灣母乳協會也訂出國內「歡迎哺乳:Breastfeeding welcome here」的實施指標:
1.在企業對外開放的場所中,可接受婦女公開哺育母乳。
2.不可阻止正在哺乳的母親,也不可請媽媽移至另一個空間哺乳(包括哺乳室)。
3.當哺乳的媽媽在哺乳上有需要任何幫助時,公司員工會盡力提供協助來滿足媽媽們的需求。
4.必須為無菸的環境。
5.在入口或明顯處懸掛或張貼「歡迎哺乳」的標誌。